▼简讯四则
◆ **市自然**和规划系统重点工作调度会召开
◆ **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落地
◆ **市公布2026年第一批涉矿典型案例
◆ **市首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式获批 孟连娜允
镇打造边境国土治理示范样板
▼简讯
简讯一:**市自然**和规划系统重点工作调度会召开。8月24日,****规划局召开全市系统重点工作调度会议,旨在全面复盘当前重点工作推进成效,精准破解基层工作堵点难点,压紧压实各层级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全市自然**和规划领域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德龙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总规划师,****事业单位负责人、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参会,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芮受邀作工作要求。
会议分阶段有序开展、层层推进。会上,市局相关科室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10个县(区)局依次汇报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市局各科室、事业单位逐一回应基层诉求。随后,市局各分管领导结合分管领域安排重点工作,吴德龙就年度重点工作提出总体要求。最后,杨芮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作工作要求,吴德龙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指出,当前全年时间过半,全市自然**和规划系统要紧盯目标、靶向发力、狠抓落实,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研究政策抓落实。各县(区)要主动研学,吃透上级最新政策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今年新出台的自然**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以及**省多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土地**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云自然资利用〔2026〕139号)等文件,精准把握政策导向、吃透政策要点,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确保各项新政策落地落细。二是健全机制抓落实。要持续完善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畅通沟通渠道。重点健全与应急部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防汛救灾联动机制,优化与林草部门联动审批的工作模式,以高效协同机制破解工作堵点、提升整体工作质效。三是聚焦重点抓落实。各县(区)要压紧工作节奏,全面统筹推进年内各项重点工作。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隐患治理及防回流管控、防范私挖盗采矿产**、临时用地超期未复垦整改、不动产登记难题化解、督察问题整改等各项重点工作,逐项盯紧抓实、查漏补缺、提质增效,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期落地。四是攻坚难点抓落实。针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各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硬性底线任务,必须不讲条件、不折不扣推进落实。要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倒逼工期进度,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重难点工作按期清零、见底见效。五是守住底线抓落实。当前,全市汛期尚未结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抓实抓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转移避险各项工作。要严守矿产**管理底线,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等各类涉矿违法行为,同步压紧压实防溺水安全管控责任,全方位守牢安全生产和群众生命安全底线。
会议要求,全市自然**和规划系统要从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各县(区)要常态化开展学习,对标校准思想航向。坚持学用结合,围绕行政审批、土地管理、矿政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问题查摆,从严抓实问题整改,压紧压实责任,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市局党组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守规矩、提作风、强本领、正家风,认真检视思想防线、纪律规矩、言行举止,从严约束日常作风言行,严守工作秘密和保密纪律。常态化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心谈话、批评教育,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三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县(区)要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思想引领。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工作三部曲,聚焦矿权管理、土地审批、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隐患,做实风险防范。持续推进部门内部管理改革,推动上下联动,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此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复盘会、现场答疑会,也是一次部署推进会、廉政警示教育会。有效打通了市局与各县(区)局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堵点,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压实了工作责任。下一步,全市自然**和规划系统将坚决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紧盯目标、补齐短板、狠抓落实,强化闭环管理、提升履职效能,统筹守牢发展底线、安全底线、廉洁底线,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划局 吴俊霖
简讯二:**市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改革落地。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企业购置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近期,**市全面推进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落地实施,通过跨部门协同联动、系统打通升级、业务全员培训,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
一是高位统筹,锚定改革推进路径。******厅****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规划局牵头抓总,稳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时间节点落地见效。3月,牵头明确**、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工作任务,打通部门间对接联络渠道,为改革推进筑牢组织基础。4月,组织全市10县(区)不动产登记业务骨干赴省厅参加专项业务培训,逐环节吃透改革政策要求,熟练掌握全新办理流程,打造一支懂政策、通业务的骨干队伍。7月底前,全市全面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与省级“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对接、****联通联调工作,彻底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全链条数据共享、业务互通。8月,再次面向全市10县(区)一线窗口人员开展平台操作专题培训,确保所有经办人员熟练掌握全流程操作,夯实改革落地的服务基础。
二是集成办理,释放营商环境红利。本次改革打破了原有事项分散办理的模式,将企业购置不动产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和注销登记、交易纳税申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代理人个人身份信息核验、贷款审批等多个事项全部纳入“一件事”集成办理范畴。通过精简申报材料、推行并联审批、全流程优化压缩,彻底解决了企业以往办事多头跑、材料重复提交、办理周期长等痛点,大幅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目前,墨江哈****登记中心已成功办结2件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业务,标志着该项改革在**正式落地见效,首批办事企业已实实在在享受到政务服务改革带来的便利。
三是持续优化,实现全域覆盖运行。下一步,****规划局将持续迭代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在总结墨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该项改革,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服务品牌。
****规划局 王雄华
简讯三:**市公布2026年第一批涉矿典型案例。为持续深化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攻坚行动,强化“行刑衔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维护全市矿产**勘查开采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规划局、******局、****管理局、****管理局联合公布2026年第一批涉矿典型案例。
一、澜****镇尹某某等人非法采矿系列案
2025年1月,澜沧******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多处疑似非法采矿的线索,******局后经依法侦查查明,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尹某某等8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澜****镇向农户以租地、改田的幌子,伙同承建孟勐高速公路某标段项目负责人余某某及路基负责人张某某,持续在田间地头及高速公路****铁矿石,并与**市、****铁矿石买家王某某等人,形成采样、开挖、运输、售卖一体化的犯罪链条。经司法鉴定,矿产**损害价值715.85万元。2026年6****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尹某某等25人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不等,依法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二、景谷县刀某某非法采矿案
2024年4月16日,根据景谷傣******局依法移交线索,******局立案侦查查明,刀某某以复垦项目为由、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景****小组非法采煤,销售煤款共计65.56万元。2024年8月29日,****法院判决刀某某犯非法采矿罪,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0.3万元。
三、澜沧****公司无证采矿案
根据上级交办线索,****规划局调查发现,******公司擅自在持有的探矿权范围内实施采矿违法行为,构成无证采矿。2026年1月,****规划局立案调查,并于2026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1944.59吨,并处罚款人民币303.12万元,涉嫌非法采矿犯******局立案侦查。
四、镇沅县廖某倒卖辉锑矿案
2025年4月22日,根据镇沅彝族哈******局依法移送的线索,****管理局查明:廖某在未办理收购、销售辉锑矿合法有效手续情况下,非法收购、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辉锑矿1736千克,货值金额3370元;矿产品尚未对外销售,无违法所得。2025年5月,****管理局依法立案,作出没收涉案辉锑矿(1736千克)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公司某非煤矿山未按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基建案
2025年5月27日,**哈尼****管理局****公司所属的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矿山未严格按照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基建,且未按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高陡边坡整改及施工方案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管理局依****公司所属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并给予该矿山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六、以案释法
此次公布的涉矿典型案例分别涉及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情形。其中,案例一、案例二、案例三中非法采出矿产品价值超十万元,根据《****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依法应给予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2025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在沿革对非法采矿进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同时,坚持“零容忍”态度,强化行政强制措施,大幅提高处罚标准,即使没有采出矿产品或者违法采出的矿产品市场价值不足十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中辉锑矿属于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第三十四条“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第四十三条“违法收购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矿产品的,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廖某无合法手续收购,即便未销售无利润,仍构成行政违法,矿产品一律没收。若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中涉事企业因不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并对主要负责人处以五年行业禁任。
矿产**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希望广大群众自觉增强法治意识,遵守矿产**开发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严守生态安全、**安全底线。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秩序。
****规划局
简讯四:**市首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正式获批 孟连娜允镇打造边境国土治理示范样板。近日,《**市**县娜允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厅审查,正式获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标志着**市在自然**领域改革中实现新突破,为滇西南边境乡镇国土空间治理、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实规划支撑。
作为千年傣族古镇、孟连县城核心区,地处边境前沿的娜允镇,兼具强边固防、民族文化保护、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城镇更新多重功能,此前存在耕地碎片化、存量建设用地低效闲置、古镇风貌管控与土地利用矛盾、南垒河生态廊道连通不足等突出问题。本次项目覆盖娜允镇全镇域,统筹农用地提质改造、闲置建设用地盘活、河流生态修复、古镇风貌保护、乡村基础设施配套五大核心板块,同步衔接咖啡、甘蔗特色产业布局,是**市首个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文旅**、守边固防于一体的综合性国土治理重点项目。
项目落地后,将实现耕地连片提质、特色农业产能升级,****基地与低效工矿用地,释放城镇更新、咖啡文旅发展空间,系统修复南垒河沿岸生态,补齐村组道路、污水治理等公共设施短板,传承傣族传统村落文脉,打造滇西南“土地整治+民族文化+特色产业”示范样板,切实提升边境各族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
下一步,****规划局将督促孟连县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全力推进项目按时保质落地,同步总结边境地区全域整治可复制经验,引领带动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
****整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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