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工作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26-08-28 |
| ****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近日,相关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中标(成交)采购合同未及时公示的问题。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属于法定刚性义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力度,****政府采购合同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合同公示法定时限 (一)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政府采购合同。 (二)双方签字盖章完成之日为合同签订之日,合同审查完毕时间不得视为签订时间。 (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示,不得以内部环节耗时为由拖延。 二、明确合同公示范围 ****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应当按法定时限公示合同。 三、压实各方职责分工 (一)项目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签订与公示全流程,中标后及时商定合同文本送审;审查通过后立即下载水印版合同、办理用印;盖****投标中心报送备案,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当日报送的,须当日先行报备。 (二)合同审查部门。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查完成后及时反馈结果,提醒项目单位办理用印。 ****投标中心。建立合同公示台账,动态跟踪进度,对临近时限项目主动预警催办;收到备案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公示。 四、强化合同管理主体责任 ****政府****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是政府采购结果的最终体现。各项目承办单位对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材料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风险,承办单位办理合同签订、公示和备案时应指定专人,不得由供应商代为办理。 (二)各项目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主体责任。****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未按时报送合同等电子资料的,学校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按时报送责任人员名单 各单位应于9月15日前将合同管理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投标中心备案,填报格式见附件。 执行中如有问题,****中心联系。联系人:丁园,联系电话:****3139。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有序。特此通知。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报送表 ****中心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