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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岩航电枢纽工程
库区防护工程西坝镇防护区堤防、护岸工程劳务I标分包
询比文件澄清公告(第02号)
致各复询人:
现对《岷江**岩航电枢纽工程库区防护工程西坝镇防护区堤防、护岸工程劳务I标分包》(项目编号:****)询比文件中税率的问题进行回复和说明:
问题1:清包工简易计税的授权条款:2026年第10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第7目明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我司通过此项目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涉及机械租赁(含油料)、土石运输、辅材采购,占比近合同清单控价30%)与此项目合同进行对比,发现其合同名称、作业内容不相符不满足清包工条件,所以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符合相关条款规定。
回复和说明:本询比项目要求各复询人均按照3%增值税税率进行报价,若后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国家税务政策规定,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动的,再按合同约定不含税价为基础调整合同价格。
其他补充说明
本澄清文件已回复的,按本澄清文件执行,未修改部分,按原询比文件执行。
询比人:****
2026年8月28日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