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国土**、能源、按体裁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8-28 |
| 名称: |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县棉湖镇贡山村集中式建房项目等13个项目)》(公示稿)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8-28 | |
| 主题词: | |||
关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县棉湖镇贡山村集中式建房项目等13个项目)》(公示稿)的
公示
为保障**县棉湖镇贡山村集中式建房项目、**县棉湖镇新厝陂村集中式建房项目、**县棉湖镇上浦村电子商务大楼项目、**县棉****加工厂项目、**县棉湖镇上浦村综合批发市场项目、**县棉湖镇贡东村电商大楼项目、**县棉****加工厂项目、**县棉湖镇贡山村综合市场项目、**县棉湖****加工厂项目、**县棉湖镇新厝陂村党建公园项目、**县金和镇和西村骨灰楼建设项目、2025年度金和镇镇区垃圾收集转运站建设及镇域东部垃圾收集点改造提升项目、****商贸中心项目等13个项目落位,加强我县土地管理,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县棉湖镇贡山村集中式建房项目等13个项目)》(公示稿)。项目共涉及28个使用地块, ZZ01-ZZ25位于棉湖镇,ZZ26、ZZ27位于金和镇, ZZ28位于塔头镇,用地面积约17.2744公顷,落实前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其他用地和建设用地,落实后为村庄建设用地。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具体安排如下:
公示时间:5个自然日,即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2日;
公示方式:(1)****政府信息平台公示,http://www.****.cn/jyjxzrj/gkmlpt/index;(2)棉湖镇、金和镇、****政府及涉及的村公示栏公示。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邮政编码:515400。所有反馈意见请注明“**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县棉湖镇贡山村集中式建房项目等13个项目)”字样。
(2)有效反馈意见期为:至9月2日24:00止,逾期视为无效意见,将不予采纳。
(3)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本人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和单位签章),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市**县使用地块影像图(局部图);
2.**市**县使****规划局部图;
3.**市**县使****规划局部图。
****
2026年8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