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6年8月28日我单位拟对**市****公司豪凯年处理10万吨固废综合处置及**化利用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窗口,公示期: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豪凯年处理10万吨固废综合处置及**化利用项目 | **县涡**前李循环经济产业园 | **市****公司 | **嘉和****公司 | 本项目为**项目,主要建设办公区、生产车间,原料库、材料库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处理10万吨废塑料,生产主要产品热解油及副产品炭黑。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 (1)废气:废塑料破碎筛选工序废气设置二次封闭车间并配套局部集气措施,收集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塑料炭黑包装工序废气经二次封闭车间,并在包装下料位置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A级指标要求。废塑料初次启动天然气燃烧及不凝气、含油废水燃烧工序废气经“低氮燃烧+二次燃烧+降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可以满足**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A级指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项目采用全密封连续式热解装置,保证热解装置的连续运行及密闭;生产车间保持封闭,减少无组织排放;保证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及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车间外围绿化,无组织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废塑料项目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一起通过管网排入**县益****处理厂,废水排放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县益****处理厂进水指标。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进料机、热解炉、水泵、风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后本项目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50m2),其中不合格原料、废包装袋、废布袋、定期外售;原料粉尘回用于生产;热解炉渣及除尘器收集炭黑尘,主要成分为粗炭黑,属于一般固废,经包装后作为粗炭黑成品出售。废滤芯及滤渣、储油罐油泥、隔油沉淀池浮油及污泥、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3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全密闭,并设置微负压集气,当有VOCs泄漏时,将废气集中收集后与生产废气共同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5)环境风险:加强车间通风,远离火源、热源;设灭火器;设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运营期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保养工作等。罐区各储罐周围设置0.5m高围堰,设应急事故池1座(兼做初期雨水池450m3)、危废间、车间生产区域重点防渗等。 | / |
豪凯年处理10万吨固废综合处置及**化利用项目全本(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