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科伟环保科技(清远)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新材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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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拟对****年产1.2万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6-08-28 17:25


根据****年产1.2万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2万吨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区源潭镇中星﹒广清智谷26号生产车间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市**区源潭镇的中星﹒广清智谷26号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277m2,建筑面积4496.93m2,年产新材料产品约1.2万吨(包括工业清洗剂6000t、金属加工液3000t、防锈剂1500t、水处理药剂1000t和金属表面处理剂500t)。

环评机构

**市亿****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和产品检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状物料投料环节产生的极少量粉尘废气,上述废气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和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原料袋原料桶分类收集后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滤芯收集后交由专业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实验废液、废原料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联动,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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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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