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28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定标要素构成中“工程质量安全奖项”由“根据中标候选人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奖项文件或奖项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内完成过的天然气施工工程获得建****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安全类奖项”修改为“根据中标候选人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奖项文件或奖项证书印发时间为准)获得的建****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安全类奖项”,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标书代写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关于技术负责人的描述由“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人提供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3、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违约责任内容已作调整,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9月15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6年9月15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已经做出了相应的修改,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东艳路 41号
邮 编:443000
联 系 人:唐成
电 话:0717-****070
招标代理机构:中慧****公司
地 址:**市**区迎新路499****中心1、2、3栋N单元13层1310房
邮 编:410000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黄志祥
电 话:135****9850
日期: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