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保障疫苗质量安全和有序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疫苗管理法》《**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实施方案》(浙疾控发〔2025〕4 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2026年**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和准入原则
进入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的疫苗必须具备以下几项前置要求:
1.疫苗必须进入**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入围目录,且进入政采云采购平台;
2.疫苗生产企业近5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且疫苗近3年内无因安全性和有效性被召回的情形;
3.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进口疫苗代理企业需具备合法资质(必须具备加盖企业印章的批签发证明复印件或电子文件,进口疫苗还应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电子文件),且符合**省免疫程序。
二、遴选基本要求
1.参加遴选的企业必须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的,可由其指定的境内责任人参加遴选;
2.企业工作人员(提供企业员工身份证明或本企业授权的医药代表备案证明)持授权委托书,现场提交遴选材料;
3.参与遴选的每种疫苗按照遴选材料清单顺序编制、装订成册,涉及复印件的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区非免疫****领导小组集体审议通过的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计划,本次**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品种及品类见附件1。
三、遴选材料清单
1.非免疫规划疫苗产品信息申报表(附件2)。若相同工艺疫苗有不同规格、剂型、包装类型等情形时,需分别提供一份表格;
2.遴选文件编制要求:相关材料请按照**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材料目录(附件3)顺序编制,建立目录、内容完整、简洁明了、图片清晰、排版有序,并加盖公章。每家企业(包括申报多个疫苗的企业)需提供纸质汇总材料一式八份。
四、遴选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提交方式: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原件八份)现场提交至****免疫规划岗(地址:**市**区东迁街道南林中路660****中心4楼425办公室),不接受邮寄;现场提交材料时,我中心将出具材料接收清单,明确提交时间、材料清单等信息,作为企业提交凭证。
2.提交时间: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7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3.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2-****007。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与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经遴选进入本地目录的企业在实际履约中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将记入服务记录,并终止**;终止**的企业应配合做好剩余效期内疫苗的供应保障,配合完成库存清点和交接工作,确保接种服务不受影响。
2.本次遴选由区非免疫****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评****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企业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纪检监察岗提交书面异议材料(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72-****017)反映,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公告时间自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6年9月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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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