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市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9.1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其他调整方法:
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按清单中此项目确定其综合单价计价,如在工程量清单中无相似项目,按 2013 年《**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及相应费用定额进行计算,由承包人重新提出报价,经发包人确认。
b)分部分项、单价措施清单工程量有偏差,其工程量应依据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按照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的规定计量确认后予以调整。
合同工程量存在偏差时,清单综合单价不变,分部分项、单价措施清单工程量据实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
c)由变更项目引起的原有项目(分部分项、单价措施)工程量增减,其工程量应依据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含变更、签证),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按照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的规定计量确认后予以调整。
变更及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变化时,清单综合单价不变,分部分项工程量据实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
d)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省计价依据计算,材料单价按施工同期**市造价信息确定,造价信息中没有或不适用的由甲方认质认价。
e)中标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中标综合单价中人工单价不予调整。清、借工单价执行现行相关规定。
f)规费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建设厅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规费计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6] 11 号)(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的政策文件)。
g)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结算时费率的确定:按冀建工[2017]78 号文件规定费率计取(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的政策文件)。
h)税金: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冀建建市(2019)3 号文件(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的政策文件)。”
变更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9.1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其他调整方法:
a)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费在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按清单中此项目确定其综合单价计价,如在工程量清单中无相似项目,按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相应费用定额进行计算,由承包人重新提出报价,经发包人确认。
b)分部分项、单价措施清单工程量有偏差,其工程量应依据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按照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的规定计量确认后予以调整。
合同工程量存在偏差时,清单综合单价不变,分部分项、单价措施清单工程量据实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
c)由变更项目引起的原有项目(分部分项、单价措施)工程量增减,其工程量应依据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含变更、签证),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按照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的规定计量确认后予以调整。
变更及变更引起的原有项目工程量变化时,清单综合单价不变,分部分项工程量据实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
d)承包人重新提出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依据现行的**省计价依据计算,材料单价按施工同期**市造价信息确定,造价信息中没有或不适用的由甲方认质认价。
e)中标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中标综合单价中人工单价不予调整。清、借工单价执行现行相关规定。
f)取消规费计取。
g)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工程竣工结算时费率的确定:执行2022《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中取费标准(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的政策文件)。
h)税金:工程竣工结算时,执行冀建建市(2019)3 号文件(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新的政策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补充条款
1、承包人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进度款支付账户区分独立设置,严格执行国务院 2020年5月1日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发生拖欠,具体实施办法按条例执行。
2、本工程竣工后,应将施工现场周围和施工单位生活区范围内施工现场清除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池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等,保证场地整洁。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工****公司其它相关厂规、厂纪、规章制度,承担违规造成的各种损失。
4、承包人如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水、电,施工单位单独设置水、电表时,按计数结算,未单独设置水电表时,按照2013年《**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中的规定,每次拨款时从工程款中扣除或在工程结算中扣除。通讯线路和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变更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8.补充条款
1、承包人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进度款支付账户区分独立设置,严格执行国务院 2020年5月1日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不发生拖欠,具体实施办法按条例执行。
2、本工程竣工后,应将施工现场周围和施工单位生活区范围内施工现场清除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池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等,保证场地整洁。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工****公司其它相关厂规、厂纪、规章制度,承担违规造成的各种损失。
4、承包人如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水、电,施工单位单独设置水、电表时,按计数结算,未单独设置水电表时,按照《**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中的规定,每次拨款时从工程款中扣除或在工程结算中扣除。通讯线路和设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