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案
煤粉采购公告
(2026)盈丰破管字第07号
2026年6月12日,安****人民法院作出(2026)皖15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以下称“****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2026年7月24日,安****人民法院作出(2026)皖1502民破5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许可,****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继续营业。为保障重整期间正常生产经****开发区园区集中供热连续稳定,****公司生产用煤粉采购事宜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企业参与报价,公告如下:
一、****公司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19日,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724508,注册地址为安****开发区**路。股东及持股比例为:******公司持股100%。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开发区唯一集中供热特许经营企业,运营2×75t/h中温中压煤粉锅炉,向园区30余家用热企业供应蒸汽。****公司主要生产原料,需持续、稳定、合规采购。
二、采购内容、数量与供货周期
(一)采购品名:工业锅炉用煤粉(罐车散装)。
(二)预计采购量:2026年8月至12月约3.5万吨(依据经营及财务预测测算,以实际需求为准),按实际需求计划分批供货。
(三)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至2026年12月31日;期满后如需继续供货,双方另行协商。
(四)到货地点:******公司厂区内指定地点,运费由供应商承担。
三、煤粉质量标准与验收
(一)质量标准(化****公司化验为准)
(二)质量偏差扣减与拒收规则(作为结算价格调整及质量否决依据)
1.粒度过筛率每低于90%一个百分点,结算单价扣减20元/吨;过筛率低于85%(含85%)的,****公司有权拒收并可终止合同。
2.低位发热量每低于6500大卡50卡,结算单价扣减20元/吨;低于6200大卡的,****公司有权拒收并可终止合同。
3.全硫每高于0.5%一个0.1个百分点,结算单价扣减50元/吨。
4.挥发分每低于32%一个百分点,结算单价扣减20元/吨;低于28%的,****公司有权拒收并可终止合同。
5.全水分每高于5%一个百分点,结算单价扣减50元/吨;高于7%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6.灰分每高于9%一个百分点,结算单价扣减20元/吨;高于10%(含10%)的,****公司有权拒收并可终止合同。
四、价格要求
(一)报价方式:到厂含税单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一票结算),人民币计价。
报价基准:罐车煤粉,低位发热量≥6500大卡/公斤。
报价为最终到厂价,除合同约定的质量扣减与价格调整外,供应商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二)价格调整:合同期内原料煤市场价格波动超过±20元/吨的,双方可参照公开市场基准价格(如**港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价格)协商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波动不超过±20元/吨的,执行合同价格。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煤粉生产、加工或销售。
(二)具备煤粉生产或稳定供货能力;属贸易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或稳定货源证明。
(三)具备罐车运输保障能力,****公司需求计划及时供货。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存在关联关系的,须在报价文件中如实书面披露,未披露的取消资格。
(六)同意并承诺遵守重整期间资金监管、合同审批等监督要求。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分别列明罐车价、吨包价,可注明高热值煤粉价格)。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3个月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煤粉质量检测报告及质量承诺书。
(四)运输方案及运输资质证明。
(五)近两年同类供货业绩证明。
(六)关联关系声明及信用状况证明材料。
(七)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日。
七、报名方式
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4日下午17时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邮寄至管理人处。
邮寄地址:**省**市**区**路320****广场B座25****事务所。
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8****5855。
报价文件应密封递交并注明“煤粉采购报价”字样;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八、供应商的选定
(一)管理人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标,根据报名机构相关资质、报价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人民法院备案。标书代写
(二)关于报名机构提交的文件,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另行通知。
九、采购款项结算与支付
(一)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周或按半月对账结算;双方核对确认后,供应商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付款:本次采购款项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作为共益债权予以清偿;付款经管理人审批后支付,付款进度以重整期间资金监管安排为准。
十、注意事项
(一)参选评估机构在递交报名材料时,应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报名。
1.报名材料未加盖报名单位印章;
2.报名材料的关键内容有涂改痕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报名材料未密封的。
(三)最终选定的供应商须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购销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行放弃该业务。
(四)管理人保留调整采购数量、供货周期、评审时间及程序的权利。
(五)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内容及评审规则。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