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管理局****中心不间断电源蓄电池更新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蓄电池及充电装置,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原电池和原电池组,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电池及能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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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28日 17:1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少譞,贾明太,晨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4875、010-****473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塔台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倩文、陈祎 010-****03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天祥路6****中心2号楼8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贾明太、李少譞、晨歌 010-****4875、010-****4737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管理局****中心不间断电源蓄电池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关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现有如下澄清及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评标方法”中的3.3技术评审细则表格中,以下条目:标书代写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满分 |
| 产品技术要求 |
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剩余容量在96%的基础上,每增加1%得2分,不足1%按1%计算,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共8分。 |
8分 |
|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在95%的基础上投标产品每增加1%数值加1分,不足1%按1%计算,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共5分。 |
5分 |
|
| 提供UPS及蓄电池监控系统调试服务 |
投标人承诺提供UPS原厂调试服务得4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非UPS原厂调试服务得2分; 投标人不提供UPS调试服务得0分。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
4分 |
| 备件情况 |
质保期内出现发生需要更换电池的故障,承诺自故障确认之日起15日内完成更新,能在2日内备货并寄出。质保到期后5年内所投产品同型号备件不断供。提供承诺书,满足得3分,不满足得0分。 |
3分 |
修改为: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满分 |
| 产品技术要求 |
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28天后,剩余容量在96%的基础上,每增加1%得2分,不足1%按1%计算,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共8分;在****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加1分;本项总分共9分。 |
9分 |
|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在95%的基础上投标产品每增加1%数值加1分,不足1%按1%计算,提供带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共5分。在****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加1分;本项总分共6分。 |
6分 |
|
| 提供UPS及蓄电池监控系统调试服务 |
投标人承诺提供UPS原厂调试服务得3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非UPS原厂调试服务得1分; 投标人不提供UPS调试服务得0分。 (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
3分 |
| 备件情况 |
质保期内出现发生需要更换电池的故障,承诺自故障确认之日起15日内完成更新,能在2日内备货并寄出。质保到期后5年内所投产品同型号备件不断供。提供承诺书,满足得2分,不满足得0分。 |
2分 |
2、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中的5.4.5.14验收条款中的验收合格条件:
“已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
投标方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督导、调试及联合调试等一切工作;
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及本招标书的技术要求;
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招标方满意;
投标方竣工资料齐备完整且满足招标方和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要求,并移交完整的档案资料;”
修改为:
“投标方已提供了型号、容量、数量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且产品合格证齐全;
所供蓄电池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内容一致,实际供货指标不得低于投标承诺;标书代写
蓄电池外观应无裂纹、无损伤;密封应良好,应无渗漏;安全排气阀应处于正常状态;蓄电池的正、负端接线柱应极性正确,应无变形、无损伤;
投标方已完成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督导、调试及联合调试等一切工作;
蓄电池转入浮充状态24h后,单体蓄电池之间端电压差值不大于60mV;
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及本招标书的技术要求;
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招标方满意;
投标方竣工资料齐备完整且满足招标方和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要求,并移交完整的档案资料;”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塔台
联系方式:叶倩文、陈祎 010-****0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天祥路6****中心2号楼8层
联系方式:贾明太、李少譞、晨歌 010-****4875、010-****4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少譞,贾明太,晨歌
电 话: 010-****4875、010-****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