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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社区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项目作出如下更正和说明:
原招标文件: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现更改为:
评审方法采用“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价中标法”。原招标文件条款均作更正,详见更正后提供的最新招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1日 09:00~09:30(**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1日 09:30(**时间)标书代写
现更改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14日 14:00~14:30(**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14日 14:30(**时间)标书代写
更改后的招标文件,我司将联系并发送给各报名供应商。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公告不符时,以本公告为准,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按以上更正作调整,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如对其内容还有疑问,可与****(地址:**市莞城街道旗峰路190****中心1010号;电话:0769-****7332,联系人:刘小姐)联系。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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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