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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相关项目遴选前期摸底调查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总则
1、项目名称:新能源相关项目(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蓄冷蓄热、光储直柔、虚拟电厂)前期摸底调查服务。
2、项目地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用建筑)。
3、服务范围:本项目前期摸底调查至项目在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为止。服务期限: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摸底调查成果交付并协助备案工作,直至备案完成。
4、服务内容(交付成果及要求):
拟公开遴选1家具备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蓄冷蓄热、光储直柔、虚拟电厂等成熟案例及技术能力的技术服务单位,代表采购****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用建筑开展光伏**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并在行政主管部门完成项目备案。主要工作及交付成果如下:
(1****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用建筑光伏**开展基础数据摸底,逐栋核查建筑屋顶结构、可用面积、承重、朝向、遮挡、并网条件等,建立建筑光伏**基础数据库;
(2)对智能微电网、蓄冷蓄热、光储直柔、虚拟电厂等技术适用性进行评估,编制初步技术方案;
(3)测算各建筑可装机容量、预计年发电量及节能效益,形成可量化的评估结论;
(4)协助采购人在行政主管部门完成项目备案,提供备案所需全套技术文件;
(5)交付成果:摸底调查报告、光伏**基础数据库(含楼栋明细清单、屋顶可用面积、可装机容量等)、技术方案比选报告、备案资料包各一式2份(电子版1套、纸质版2套),并保证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5、报价方式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用最低价法(最低报价中标)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部分)。供应商按下列类别报价:
(1)光伏储能类:技术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为0.01元/W(含税);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每轮报价须较上一轮递减,且降幅不低于0.002元/W;以谈判结束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报价。
(2)能源改造托管类(合同能源管理托管):最高限价为项目投资落地后第一年节能效益分享比例的10%;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每轮报价须较上一轮递减,且降幅不低于1个百分点;以谈判结束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报价。
6、供应商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在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6.2 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6.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8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加急标书代写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报价函(含分项报价明细,注明报价类别:光伏储能类单价或能源改造托管类节能效益分享比例);
7.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5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6 业绩证明:提供近三年与本项目类似(建筑光伏、综合能源、节能改造等技术服务)的案例不少于2个,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7 技术服务方案:包括摸底调查技术路线、工作组织、进度计划、人员配置、质量与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等;
7.8 服务承诺书:对工期、成果质量、数据真实性及保密义务作出书面承诺;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最高限价与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公告第5条规定的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应结合市场自主报价,并对报价构成(含税)予以说明。
9、响应文件份数:壹份、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页码。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
10、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
1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现场竞争性谈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即时开始竞争性谈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12、响应文件递交(竞争性谈判)地点:**市**区湘江大道思达游乐园南门1楼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13、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供应商。
四、竞争性谈判程序与评审
14、供应商参会代表
14.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议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4.3 谈判小组按程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允许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现场二次报价)。供应商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上一轮报价,否则该轮报价无效;
14.4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取消谈判资格;
14.5 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若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经采购人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同意后,采购人可直接与该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
15、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内部相关****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成员应当回避。谈判小组依据本公告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并按程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原则。
16、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即最低报价中标)。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从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附件1-1)且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中,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17、成交: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优先;仍相同的,****小组现场抽签确定排序。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符合性审查表见本公告附件1-1,最后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五、合同签订、付款与验收
18、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依序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19、付款方式:一是光伏储能类项目,完成项目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二是能源改造托管类,完成项目技术方案编制后,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落地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0、验收:采购人按本公告第4条交付成果要求及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偿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21、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采购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成果归属与保密
22、供应商为本项目编制、采集的全部成果资料(含基础数据、图纸、技术方案、调查报告、备案资料等)的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复制、使用、转让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上述成果,不得将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23、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商业秘密及在履约过程中获知的非公开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项目的结束而终止。
24、若后续相关项目落地并需开展深度设计,采购人将依法依规另行确定设计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优先参与后续深度设计工作。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湘江大道思达游乐园1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6****9985
杨先生 联系电话:156****9695
日 期: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