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客运段联合采购普速、动力集中、动车组列车卧具备品和普速动车卧具芯片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项目编号:****)
一、首次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
二、项目名称:**局**、**客运段联合采购普速、动力集中、动车组列车卧具备品和普速动车卧具芯片
三、项目编号:****
四、变更事项及内容:
2026年8月26日召开**局**、**客运段联合采购普速、动力集中、动车组列车卧具备品和普速动车卧具芯片复审会,****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包件1取消南****公司(排序3)中标候选人资格,包件1原推荐结果变更为推荐中标候选人****公司(排序1)、****公司(排序2)。
五、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在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31日,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区**南路36号
联 系 人:綦先生
电 话: 0532-****75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成丰大厦8楼(**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 话:0531-****8204
电 子 邮 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