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关于移交环评文件涉嫌弄虚作假线索的函》,我****分局到实地核查及报告复核。现核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体现,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查巴乡,属**项目,项目总投资674.78万元,环保投资37.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60%。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调查范围由4个拐圈闭而成,调查评价面积2.24km2,坐标范围在东经89°52′59.572″至89°53′59.571″,北纬29°14′59.770″至29°15′44.701″之间。项目2025年度主要实物工作量:地形测量2.24km2;地质测量2.24km2;地质剖面测量3.0km;水土环地质测量2.24km2;磁法测量2.24km2;可控源音濒大地电磁测深30点;岩石测量3.0km2;坑探1660m;钻探1200m及相关岩矿测试等。
二、审批情况
该项目2026年4月9日提交了《关于审批**日****铁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我局2026年4月10日组织专家进行审查,2026年4月22日出具《关于**日****铁矿普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日环评估表〔2026〕53号),2026年4月29日取得《**日****铁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26〕76号)。
三、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厅《关于移交环评文件涉嫌弄虚作假线索的函》提供线索,我局核查发现:项目钻孔点位不一致,报告中未明确具体钻孔点位数量,环评报告表“工程分析”章节表述为7个,部分后续章节提及6个,但报告表所附平面布置图标示为9个,三者数据不一致。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不充分,工作区分布有季节性地表水体,平面布置图已标注地表水流向,但环评报告表未针对季节性地表水的特殊性开展针对性分析:虽提及钻探泥浆水、生活污水不外排、无地下水涌出风险,但未明确施工期涉水作业的避让时段、防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内容不完善等5项问题。
四、工作建议
项目建设单位在审批请示中承诺“承诺报告表中的建设内容和所提供的附图附件都真实有效无虚假”(附件1)。
编制单位的承诺书中承诺“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证照、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合法”(附件2)。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撤销相应批准文件”的规定。
为此,我局依法对《关于**日****铁矿普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日环审〔2026〕76号)文件予以撤销。
附件1:建设单位审批请示;
附件2:编制单位的承诺书;
附件 1 关于审批《**日****铁矿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pdf
附件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情况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