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公开时间:51分钟前 | 公 开 人:吉森银港(****公司管理人 | |
| 吉森银港(****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10时在****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上,管理人就《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暨表决有关事项的议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 1、《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根据对表决票的统计,有3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票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7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4%; 2、《关于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暨表决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对表决票的统计,有4家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投票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95%。 综上,本次债权人会议对上述两项议案作出的决议,均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上述两项议案均已表决通过。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吉森银港(****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结果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