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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8日-8月24日(5个工作日)。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 1 | 玉科8C井集输工程 | **县 | ****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须采取工地周边围挡、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及主要运输道路硬化、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等有效防尘抑尘措施;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维护保养,使用合格油品;焊接作业使用无毒低尘焊条。运营期采出液采用全过程密闭集输工艺,容易泄漏的关键危险部位采用先进设备和材料;定期对井场、阀组站的设备、阀门、法兰等进行检查检修,防止跑、冒、滴、漏;加强密闭管线及密封点巡检;加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例行监测。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少量盥洗废水就地泼洒抑尘。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进入哈一联合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表1第V类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不落地收集,运至**7****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严禁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进行高噪声作业,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运营期井场为无人值守,采气树、加热炉等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施工废料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合规处置;生活垃圾定****填埋场处置。运营期落地油和废防渗材料分类收集后拉运至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危废贮存场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分区防渗。井口区、放喷池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措施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主体工程设计使用年限,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依托区域现有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防沙治沙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和作业带宽度,采用拉设彩条旗方式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范围,严禁车辆随意开辟道路;管沟开挖实行分层开挖、单侧堆放,施工结束后分层循序回填压实;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井场、阀组站地表采取砾石压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及《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138号)相关要求,落实防沙治沙措施。运营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期巡查,防止其他施工活动对管线造成破坏。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井场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硫化氢检测报警仪;集输管线设置截断阀,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制定巡线制度,配备应急抢修物资。将本次建设内容纳入哈得采油气管理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八)严格落实温室气体减排措施。采用无人值守井场,减少人工干预;选用高功率因数电气设备及能效等级为一级的节能产品,采用无功功率补偿;加强碳排放管理,制定能源及碳排放管理制度。 (九)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项目环保设施设计要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和规范,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加强员工环境风险知识培训,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严防突发环境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 已公示,无异议 | 无 | 无 | 刘洋0996-****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