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招 租 方:**市松门镇新坦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租赁标的:**市松门镇新坦佳苑978-7号商铺招租
起 始 价:人民币13.8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约306.96平方米)
租赁期限:3年
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七天内不计息退还(双休日除外)。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6时整(**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收款单位:**市松门镇新坦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淋川支行
账 户:402****00772
内容: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商铺保证金”
一、租赁标的:
**市松门镇新坦佳苑978-7号商铺招租,标的物地址坐落于**市松门镇义政路978-7号,建筑面积约为306.96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部门办理的合法经营)。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
三、投标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法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在中标后3天内签订合同并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在此之后的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即在每一年到期前30天支付。如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将有权收回租赁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所投资的固化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五、租赁标的使用、维护、安全及要求:
1、****商铺结构安全、商铺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进行装潢,免费装修期为15天(该15天甲方给乙方无偿使用,且不包含在3年内,按365天年计)。
2、租赁期内,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所产生的水、电、商铺物业管理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中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在承租期间,承租方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4、本合同期满如发现承租方故意破坏装潢等不动产则没收履约保证金。或承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承租方所投资的装潢等不动产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及没收履约保证金。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递交时间为2026年9月1日16:00止,递交到**市**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号楼2102室******公司****办公室或****办公室,超过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七、报名资料: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资料不完整或不按要求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人民政府公告栏、**市松门镇新坦村村部公告栏及******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公开发布。
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租人设定的起始价,投标报价以元/平方米/月为单位(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数字)。
招租方联系方式:李子明 158****6293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郑淋焕 189****0049
招租方:**市松门镇新坦村集体经济组织
日期: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