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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吴交告字〔2026〕7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风电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1、宗地位置、面积、用途及评估价格情况详见下表。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 总面积 |
土地用途 |
评估价格 (万元)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 ****风电 |
该宗地涉及铁城镇仓上村、张计鲁村、季家河村、小崔村等。 |
21575平方米(折合32.36亩) |
供电用地 12230平方米 (折合18.34亩) |
836.53 |
1238 |
| 工业用地 9345平方米 (折合14.02亩) |
400.9 |
2、该宗地涉及多个地块,各地块位置、面积情况详见下表。
| 宗地编号 |
地块号 |
地块位置 |
各地块面积 (平方米) |
| ****风电 |
地块1 |
铁城镇**梁西村村西 |
623 |
| 地块2 |
铁城镇**梁西村村西南 |
623 |
|
| 地块3 |
铁城镇仓上村村东北 |
623 |
|
| 地块4 |
铁城镇仓上村村南 |
623 |
|
| 地块5 |
铁城镇小崔村村西北 |
12230 |
|
| 地块6 |
铁城镇杜庄村村东南 |
623 |
|
| 地块7 |
铁城镇闫庄村村北 |
623 |
|
| 地块8 |
铁城镇老鸦张二村村东北 |
623 |
|
| 地块9 |
铁城镇**村村北 |
623 |
|
| 地块10 |
铁城镇张计鲁村村东北 |
623 |
|
| 地块11 |
铁城镇小王张村村东 |
623 |
|
| 地块12 |
铁城镇彭家寺二村村东南 |
623 |
|
| 地块13 |
铁城镇季家河村村西 |
623 |
|
| 地块14 |
铁城镇彭家寺一村村西南 |
623 |
|
| 地块15 |
铁城镇三街村村东 |
623 |
|
| 地块16 |
铁城镇**梁西村村西南 |
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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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1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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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该宗地出让年期、规划要求及相关指标详见下表。
| 宗地编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期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 ****风电 |
12230 |
供电用地 |
50年 |
≤0.5 |
≤30% |
≥20% |
≤15 |
| 9345 |
工业用地 |
50年 |
— |
— |
— |
≤300 |
|
| 备注:1.增价幅度:5万元或不低于5万元;2.该宗地共16个地块,土地用途为供电用地和工业用地,两个土地用途的规划指标按照****规划局2026年8月24日出具的《****风电地块(五)规划说明》、《****风电地块(1-4、6-16)规划说明》执行;3.缴款时限:申请人成功竞得土地后,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齐全部出让金;建设时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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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
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18日9时,****中心****服务局四楼403室)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有关资料,并提供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申请人必须在2026年9月18日9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竞****交易中心,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材料规范具备申请条件的,2026年9月18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保证金缴纳方式
申请人竞买保****银行****银行账户,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
户 名:****服务局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30********800000912
行 号:105****00792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本宗土地采用拍卖形式出让,****中心四楼拍卖厅,拍卖时间2026年9月21日15时00分。
六、其他需公告事项
1.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文件及标的介绍仅供参考,所涉数据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款。
2.宗地竞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齐全部出让金。
3.本次公开拍卖的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4.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未查验标的现状参加竞买者责任自负。
5.自然人竞价的必须是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公司单位竞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6.所有税、费均由竞得人在成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时间自行缴纳。
7.建设要求:土地竞得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8.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和**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bggfwpt/jydt/salesPlat.html)进行查阅。
9.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佣金由竞得人支付。
七、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县**黄河**101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17—****311
(二)****规划局
联系地址:**县**黄河**16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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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