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市级任务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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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市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拟公开遴选2所培育机构承担特优农业提质增效班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讲师班两个市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机构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制度,严格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具备完善的培训管理体系,规范有序开展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并提供育后跟踪指导与技术服务;

3.能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等;

4.申报机构需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申报特优农业提质增效班机构,要熟悉**特优农业主导产业,具备一定的课程设计能力和师资基础;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育讲师班机构,要具备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相关工作经验;

5.机构自有或有长****基地,可满足现场教学、观摩实操教学需要;

6.具备培训档案建立、学员信息采集、系统数据上报、后期跟踪服务能力,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完成全过程资料归档;

7.培育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上年度承担培育任务被评定不合格、存在弄虚作假的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8.自觉接受市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政策规定与标准。

三、申报提交材料

1.《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附件);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加盖公章);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机构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专项信用报告(天眼查或信用中国等查证)、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7.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培育档案至少保存五年以上);

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基地图片;

9.其他证明申报机构培育能力和专业优势的材料、获奖证书等。

四、遴选程序

本次高素质培育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遴选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自愿申报、申报机构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与核验,结合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师资力量、基地建设和一贯表现等,按程序确定候选培育机构名单。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按程序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

五、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要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于9月7日前报送至****706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妮妮

联系电话:0359-****297

附件:1.2026年**市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2.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

3.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2026**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2:申报机构信息档案规范管理承诺书.doc

附件3:无不良记录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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