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0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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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7月31日,****法院作出(2026)湘0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8月19日指定**均益****公司担任****管理人。 因本案工作需要,管理人拟对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等原则,现就评估机构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于2021年7月12日****管理局注册登记,负责人:张兵,公司住所:**省**市**区铜霞路255号隆信国际1、2栋1号栋415-7室(西侧口岸大厦项目),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实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发放贷款,发行票据,受托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意向参与本案竞争性遴选的资产评估机构,可联系管理人了解****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竞聘条件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竞聘机构须****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2.申报截止日前,竞聘人拥有至少5名以上的专业资产评估师,可承办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地产、股权等资产的评估; 3.拟委派参与本案的资产评估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具有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并购重组项目的评估工作经验,近3年内有企业破产案件的评估工作业绩。 4.近3年内没有与评估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且与债务人无利害关系。 5.评估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二)需承诺的有关事项 1.评估机构不存在规定的回避情形; 2.书面承诺在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后起,在10月15日之前完成对****的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完成财产调查报告; 3.评估机构应按管理人要求派遣工作人员到管理人工作现场(**省**市**区铜塘湾街道铜霞路255号众创大厦1栋18楼)开展工作,相关差旅、住宿费用包含在合同收取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取。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评估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4.评估机构应先行出具相关评估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财产调查报告,评估收费金额不高于参照《**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1〕20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七折,****公司破产财产实际变现价值为准而非账面值。有关评估****法院审查确认后依法分期支付。 三、工作要求 1.评估机构****公司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产、在建工程、动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市场价值报告、清算价值报告);对各项担保财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对应财产进行评估;配合审计机构模拟测算债务人在破产重整状态下以及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为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的出具提供必要支持;根据破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法院决定需要评估机构提供的其他项目进行评估。 2.评估机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及管理人制定的资产界定规则。 3.对债务人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及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 4.****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参加债权人会议,回答法院、债务人、债权人等对于评估报告的询问,并就评估事项作出说明。 四、报名须提交资料及选定方式 (一)竞聘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执业资格证书; 2.竞聘材料:包括机构基本情况介绍、资质情况、相关规模,在破产、重整案件中的资产评估工作业绩、拟委派完成本案资产评估的承办人员的执业经历,工作方案,承诺函等; 3.报价函:申报机构同意以《**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1〕203号)为取费标准,并注明收取方式及折扣方案。 4.竞聘资料提供一式五份,密封提交。 (二)选定方式 ****法院、****委员会,综合考虑各中介机构的资质、业绩、收费标准等,选定绩优价低者作为本案资产评估机构。遴选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日3日下午17:00。加急标书代写 (二)报名方式:申报机构于报名期限届满****法院指定联系人处。 (三)报名地点:**省**市**区铜塘湾街道铜霞路255号众创大厦1栋18楼1809室,联系人:邝律师,联系电话:139****8803。 ****管理人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