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的**广电《风芒新闻》栏目夜游演艺服务、宣发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电《风芒新闻》栏目夜游演艺服务、宣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1 |
C****0100-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广电《风芒新闻》栏目夜游演艺服务、宣发服务 |
项 |
1 |
600000.00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
2.地址: **省**市**区**街道金鹰影视文化城金鹰大厦东裙楼T2区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深入推进东江湖文旅产业升级,着力打造“日游东江湖、夜游东江湾”特色文旅品牌,丰富东江湾夜间文旅业态,补齐夜游演艺及品牌宣传短板,借力旅游发展大会重大宣传契机,全面提升东江湖景区知名度、美誉度与市场影响力。
本次拟依托**广电官方全媒体平台《风芒新闻》,定制化打造专属夜游演艺内容,配套开展全域全媒体宣发、景区品牌造势、热点话题打造、流量引流推广等专项服务,借助旅发大会传播热度,实现东江湖文旅品牌曝光破圈、口碑升级、客流增收,助力地方文旅高质量发展。
********集团****公司,****集团全权独家授权,负责本次项目的业务对接、方案实施、宣传落地及合同签订等全部工作,是本项目唯一合法合规的服务实施主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6年0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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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地点 |
****(地址:**市文锦路鑫沙苑A2栋205-2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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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意见 |
为持续擦亮东江湖文旅名片,着力打造“日游东江湖、夜游东江湾”特色文旅品牌,进一步丰富东江湾夜间旅游业态,借助旅游发展大会宣传契机,全面提升景区知名度、影响力与客流量,****拟采购《风芒新闻》新媒体平台夜游演艺服务、宣发服务。 ********集团****公司,****集团全权独家授权,负责本次项目的业务对接、方案实施、宣传落地及合同签订等全部工作,是本项目唯一合法合规的服务实施主体。 本次采购内容结合旅发大会宣传节点量身定制,依托省级官方媒体权威**开展专属夜游演艺打造、品牌包装、全域宣发及热点造势,属于专项定制化媒体服务,市场无同类可替代**,不具备多家主体充分竞争的条件。 综上所述,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购情形,依据财库办(2015)111号文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根据市场咨询结合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预算符合实际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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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成员 |
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 |
| 刘** |
****财政局(退休)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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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贤付 |
郴****印刷厂 |
高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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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华珍 |
****商行 |
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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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限:自2026-08-31至2026-09-04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地 址:**省**市**市东江街道寿佛路588号牵福苑16栋5楼
联系人:袁鹏
联系电话:186****5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服务中心909
(3)联系人:雷莎
(4)电 话:0735-****598/131****4040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