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色和力矿业有限公司苍梧县宝山铜锌矿采矿项目取水许可证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水许可决〔2026〕79号)

审批
广西-梧州-苍梧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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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水利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标 题: ******公司**县**铜锌矿采矿项目取水许可证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水许可决〔2026〕79号)
发文字号: 桂水许可决〔2026〕79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4日
是否有效:
******公司**县**铜锌矿采矿项目取水许可证核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水许可决〔2026〕79号)
2026-08-14 16:00

******公司:

本机关于2026年7****公司提出的关于取水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县**铜锌矿采矿项目取水设施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合格,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同意核发******公司**县**铜锌矿采矿项目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编号:B450421S2026-0005),项目取水水源为矿井涌水、**小溪地表水、选矿厂地下水,其中矿井正常年涌水量6.66万立方米,**小溪年取水量5.04万立方米(最大年取水量9.6万立方米),选矿厂地下水年取水量0.19万立方米,批准年总取水量为11.89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工业用水11.44万立方米,生活用水0.45万立方米。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从2026年8月15日至2031年8月14日止。

二、请你单位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量调度管理,特殊情况下,应当服从我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同时要加强取水计量及在线监测设施维护,完善取水计量台账,做好用水量统计和报送工作。请你公司按照《**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规定,向我厅提出2026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

三、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四、《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随文发送你单位,请你单位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取用水管理有关规定。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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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

附件:取水户取用水行为责任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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