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黄阁镇 | ||||||||||
| 标的名称 | 黄阁镇**头入口地块稻田改造及2026-2027年水稻种植项目 | ||||||||||||
| 标的类别 | 土地 | 出租用途 | 其他 (**方负责在项目地块上按照**合同内容开展水稻的种植等工作,并落实项目地块的全过程管理,确保种植过程及结果符合要求。)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755,630.00元/合同总金额 | ||||||||||||
| 价格说明 | 挂牌价为项目托管费用,种植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农田地块整理,改造,改良;筑田埂、开水渠、耙田、水稻育苗及其他粮食作物、油菜花种植、插秧、施药、施肥,除草、排水、农资购买、组织种植技术人员队伍;田间种植管理,收割;产品销售;物资管理,记录等一系列工作)所有投资及支出由成交方承担,委托方不再承担管理项目内费用,收获稻谷及种粮补贴归委托方所有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76890.33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每亩约666.67平方米,约115亩,合同签订单位为亩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2028-02-28 | ||||||||||||
| 免租期限 | 无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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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已具备相应的用地权利,因历史原因未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另有部分正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优先权/占用人不享优先权 | ||||||||||||
| 特别说明 | |||||||||||||
| 特别说明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面积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 0.0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交纳诚意金/保证金(如需))的意向方不足(1)家,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1次。 | ||||||||||||||||||||||||||||||||||||||||||||||
| 现场勘查事项 | |||||||||||||||||||||||||||||||||||||||||||||||
| 现场勘查期限 | 公告期内,在工作日时间自行联系勘查联系人看样。 | ||||||||||||||||||||||||||||||||||||||||||||||
| 勘查联系方式 | 吴先生, 电话185****1324 | ||||||||||||||||||||||||||||||||||||||||||||||
| 现场勘查说明 | 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 ||||||||||||||||||||||||||||||||||||||||||||||
| 交易规则 | |||||||||||||||||||||||||||||||||||||||||||||||
| 交易活动安排 | 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 | ||||||||||||||||||||||||||||||||||||||||||||||
| 交易方式 | 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为2家或以上的,采用电子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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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 | 秒 | ||||||||||||||||||||||||||||||||||||||||||||||
| 意向征集情况公示发布规则 | |||||||||||||||||||||||||||||||||||||||||||||||
| 评审规则 | 1.开启评审文件地点:**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 | ||||||||||||||||||||||||||||||||||||||||||||||
| 2.评审地点:**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 | |||||||||||||||||||||||||||||||||||||||||||||||
| 3.评审文件解密方式:自动解密 | |||||||||||||||||||||||||||||||||||||||||||||||
| 4.评委会评委人数:3 | |||||||||||||||||||||||||||||||||||||||||||||||
| 5.评审规则说明: 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技术评分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技术评分评定分值也相等,以价格评分评定得分高的优先;价格评分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4.****交易所****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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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成交推荐名额:1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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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
| 成交结果公示发布规则 | 发布,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 ||||||||||||||||||||||||||||||||||||||||||||||
| 同等条件下优先权行权方式 | |||||||||||||||||||||||||||||||||||||||||||||||
| 候选成交规则 | |||||||||||||||||||||||||||||||||||||||||||||||
| 服务费交纳规则 | |||||||||||||||||||||||||||||||||||||||||||||||
| 成交方服务费标准 | 本项目不涉及成交方服务费。 | ||||||||||||||||||||||||||||||||||||||||||||||
|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 | |||||||||||||||||||||||||||||||||||||||||||||||
| 交易条件 | |||||||||||||||||||||||||||||||||||||||||||||||
| 成交文件签订截止期限 | 成交方须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 ||||||||||||||||||||||||||||||||||||||||||||||
| 其他交易条件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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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1. 委托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标的项目耕地总面积约115亩,分为二期交付:第一期交付面积为108亩,第二期交付面积为7亩(地块二)。第一期标的先交付,第二期标的交付时间由委托方另行组织分别交付,**期到期时间与第一期标的**到期时间一致。本次委托合同期限至2028年2月28日(以实际签约起止时间为准)。 3. 本次委托合同期限至2028年2月28日(以实际签约起止时间为准)。 4. 本标的土地所种植的水稻,生产出来的稻谷及种粮补贴归委托方所有,**方不得占为私有。 5. 本标的项目由成交方负责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农田地块整理,改造,改良;筑田埂、开水渠、耙田、水稻育苗及其他粮食作物、油菜花种植、插秧、施药、施肥,除草、排水、农资购买、组织种植技术人员队伍;田间种植管理,收割;产品销售;物资管理,记录等一系列工作),所有投资及支出由成交方承担,委托方不再承担管理项目内费用。 6. 其他内容详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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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意金缴纳规则与处置事项 | |||||||||||||||||||||||||||||||||||||||||||||||
| 是否收取诚意金 | 是 | ||||||||||||||||||||||||||||||||||||||||||||||
| 诚意金收取方案 | 收取方式为人民币,金额为 50,000 元(伍万元整)。 | ||||||||||||||||||||||||||||||||||||||||||||||
|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报名登记提交后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缴纳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网站(new.****.cn****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电子钱包缴纳注意事项) | ||||||||||||||||||||||||||||||||||||||||||||||
| 诚意金交纳方式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意向方保证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相关的披露事项,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并须按照交易规则、交****交易所发出的相关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评审等)。意向方应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规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意向方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或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或《****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方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方式参与竞价; 2.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后,各意向方未形成有效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竞价期间,在未有其他意向方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优先权人拒绝以挂牌价行权的,优先权人交纳的项目保证金不予退还; 4.意向方被确定为成交方后,未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文件,或未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适用于约定交易服务费由成交方另行支付情形); 5.****交易所交易规则、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内容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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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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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
| 意向方资格审核级别 | 仅广交所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报名登记方式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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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书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招商方提交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我方将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全面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招商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对交易标的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我方将在调查和了解交易标的后独立、自愿作出是否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3.意向方一经报名即视为****交易所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充分了解本公告内容。****交易所****交易所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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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审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意向方应按照《****交易所交易项目电子评审实施办法》、本项目公告要求编制和提交评审文件。若没有提交相应的文件,则在本项目评分表中对应的得分项得零分;若没有提交“符合性评审”所要求的文件,则视同无效评审文件。
2.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方的评审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商务技术评分评定分值高的优先;商务技术评分评定分值也相等,以价格评分评定得分高的优先;价格评分评定得分也相等,由评审专家以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评审推荐名单。
3.成交推荐名单排名第1位的意向方为成交方;如涉及候选成交的,详见“候选成交规则”。
4.****交易所****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提请委托方确认,在收到委托方确认评审结果书面文件后向评审文件提交成功的意向方出具《交易结果通知书》。标书代写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 1 | 《托管费用报价书》 | 意向方提交的《托管费用报价书》(详见公开附件材料)中报价栏所填列的价格必须唯一,报价须不高于755630.00元/合同总金额,以大写与小写两种字体填列,字体必须清晰、明确,金额的大写和小写必须相符。如金额的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托管费用报价书》上的报价必须等于或低于交易标的挂牌价格(对标的项目的报价高于挂牌价格的,****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评审文件处理)。若意向方为法人,《托管费用报价书》上须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意向方授权他人办理委托事项的,则由意向方盖章并由意向方的受托人签字,同时提供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 符合性打分 | |
| 2 | 同类项目经验 | 意向方在**省内连续三年(须在2023-2025年期间)每年种植的水稻亩数不低于3000亩(20分),每增加1000亩得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意向方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承包/经营/服务合同等)(含同地双耕) | 0.0 | 30.0 |
| 3 | 田间管理方案 | 施肥、除草、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防灾预案完善,优9–10,良7-8,一般 5-6,差0。 | 0.0 | 10.0 |
| 4 | 质量与安全保障 | 质量标准、溯源、农药化肥管控、安全制度完善,优9–10,良7-8,一般 5-6,差0。 | 0.0 | 10.0 |
| 5 | 服务方案 | 作业流程、节点控制、质量验收标准量化,优9–10,良7-8,一般 5-6,差0。 | 0.0 | 10.0 |
| 6 | 设备与机械配置 | 播种 / 植保 / 收割 / 无人机等设备齐全、持证合规,优6–7,良4-5,一般 2-3,差0。 | 0.0 | 7.0 |
| 7 | 意向方报价 | 对有效意向方的报价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进行排名。其中,排名第一的得30分,排名第二位的得25分,排名第三位的得20分。第四名及以后的均得15分。备注:若出现相同报价的情况,其排名相同且占用排名位序。例如,若有三个有效意向方的报价相同且为最低,则此三个有效意向方均排名第一,下一个有效意向方的排名则为第四。 | 0.0 | 30.0 |
| 8 | 区级及以上奖项(含示范点) | 对有效意向方在近三年种植水稻有获得**省区级及以上的奖项,每个奖项得1分,上限3分。 | 0.0 | 3.0 |
1. 如项目涉及意向征集情况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或评审结果公示的,意向方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交易所或委托方提交书面异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交易所在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公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 如委托****交易所发出《成交通知书》后进行公示的,由委托方自行公示,委托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文件(含交易合同)。
3. 成交方须按委托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1. 委托方按交易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交易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使用,不包括交易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标的项目耕地总面积约115亩,分为二期交付:第一期交付面积为108亩,第二期交付面积为7亩(地块二)。第一期标的先交付,第二期标的交付时间由委托方另行组织分别交付,**期到期时间与第一期标的**到期时间一致。本次委托合同期限至2028年2月28日(以实际签约起止时间为准)。
3. 本次委托合同期限至2028年2月28日(以实际签约起止时间为准)。
4. 本标的土地所种植的水稻,生产出来的稻谷及种粮补贴归委托方所有,**方不得占为私有。
5. 本标的项目由成交方负责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农田地块整理,改造,改良;筑田埂、开水渠、耙田、水稻育苗及其他粮食作物、油菜花种植、插秧、施药、施肥,除草、排水、农资购买、组织种植技术人员队伍;田间种植管理,收割;产品销售;物资管理,记录等一系列工作),所有投资及支出由成交方承担,委托方不再承担管理项目内费用。
6. 其他内容详见**合同。
1. 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交易所和委托方按相关约定处理。
2. 若意向方的综合得分并非最高得分,同时该意向方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所于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 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收到委托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
4. 如本项目要求交纳诚意金的,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后其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序号 | 条件类型 | 资格条件 | 递交材料清单 | 报名材料参考格式 |
| 1 | 基础资格条件 |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 | 1. 意向方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人) 2.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 |
| 2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 提供意向承租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打印页。 | |
| 3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方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 提供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ml)中未被列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记录名单的查询打印页。(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 |
| 4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有**省内连续3年(须在2023年-2025年期间)或以上承包/托管农田种植水稻经验,且面积不低于3000亩(含同地双耕) | 意向方须具有**省内连续3年(须在2023年-2025年期间)或以上承包/托管农田种植水稻经验,且面积不低于3000亩(含同地双耕)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承包/经营/服务合同等)。 | |
| 5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方经营范围须同时包含:农业机械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 | 【以本信息公告发布日前的《营业执照》登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I)查询结果所载经营范围为准】; | |
| 6 | 其他资格条件 | 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供项目规划方案,在租赁期间对于标的物的使用必须符合委托方的有关要求,只能种植水稻及其他粮食作物、油菜花种植等 | 提供项目规划方案 | |
| 7 | 其他资格条件 | 报名时,意向方须出具书面承诺, | 承诺内容如下: (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承租竞投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委托方信息 | |||
| 委托方名称 | **** | ||
| 委托方申请与承诺 | ****: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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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交易标的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交易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实施办法、细则,对本委托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交易所组织实施该项目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确认及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或管理权且该等权利的实施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情形;且交易标的不存在任何根据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若因交易标的权属瑕疵或争议,或存在法定无法使用或出租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不利后果由本委托人自行承担且本委托****交易所不因此遭受损失;
2、本次交易已依法完成必需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已获得必需且有效的决定、批准、同意及授权,且已按照本单位章程或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评估、内部审议程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委托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委托方承担提供交易标的全部完整信息的义务(如交易标的存在瑕疵的,本委托方应当在挂牌公告中完整说明),保证填写的内****交易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交易所依法对以下填写的内容及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委托方已充分了解且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恪守挂牌公告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6、本委托方已认真考虑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7、本委托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交易标的状况,并在成交后积极协助成交方办理交接手续;如因本委托方信息披露瑕疵等原因,致使交易标的无法完成交接的,由本委托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委托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交易标的租赁/**经营事项履行通知义务或已征得相关权利人及有权机构的同意;
9、本委托方在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实施公开交易时,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报)价活动中断的,****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适用于网络多次报价的情形);
10、本委****交易所划转交易价款前办理完成交易价款划转所需全部审批及/或备案手续,并将所有材料及****交易所。如项目涉及涉外交易,本委托****银行****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委托****交易所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易;
12、本委托****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不因与意向方/成交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交易所将上述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交易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崔小姐、林小姐 | ||
| 联系方式 | 020-96100转592、605 | ||
| 特别声明 | |||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