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或个人 | ******办事处 | ||
| 项目名称 | **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 项目类型 | 城镇、园区建设项目 |
| 项目批准单位 | **** | 批准文号 |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说明书 |
| 被用地单位 | ******办事处、****林场 | ||
| 地籍小班号 | 440********3000101401 | ||
| 采伐面积 (公顷) | 10.6766 | 采伐蓄积 (立方米) | 14.63 |
| 采伐株数 | 4338 | 优势树种 | 荔枝 |
| 采伐林木位置 | 详见附件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局**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ba/
(二)实地公示
1.******办事处
地址:**市宝****社区环盛大道1号;
2.**市宝****林场
地址:**市宝****林场7栋一楼;
3.项目现场
地址:**市宝****林场东南门。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一路293号;收件人:董工;联系电话:0755-****6006;并在信封上注明“**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ongml@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局**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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