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宝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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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管理局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26-08-27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对**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办事处

项目名称

**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项目类型

城镇、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批准单位

****

批准文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说明书

被用地单位

******办事处、****林场

地籍小班号

440********3000101401

采伐面积

(公顷)

10.6766

采伐蓄积

(立方米)

14.63

采伐株数

4338

优势树种

荔枝

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局**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ba/

(二)实地公示

1.******办事处

地址:**市宝****社区环盛大道1号;

2.**市宝****林场

地址:**市宝****林场7栋一楼;

3.项目现场

地址:**市宝****林场东南门。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一路293号;收件人:董工;联系电话:0755-****6006;并在信封上注明“**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ongml@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市**区2026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局**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

相关文档:

附件1:项目地理位置图.pdf

附件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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