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坑村下坑自然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区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区高桥镇上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现状护岸加高长45.8米,埋石砼护岸长35.4米,钢筋混凝土盖板长3米、宽2.5米,红花紫薇20珠(绿化种植按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半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上坑村下坑自然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3531元(其中暂列金为2724元,暂估价为/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开标当日,若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发现投标人对应投标资质被列入资质异常名单的,一律按废标处理;④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标书代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2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时间,下同),到****(**省**市**区商会大厦1506室)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密封现金的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9月8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开标室(**省**市**区商会大厦1506室);标书代写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专区(https://smggzy.****.cn:8026/TPBidder/ggzymemberLogin)、业主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高桥镇上坑村
电话:139****6130
联系人: 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省**市**区商会大厦1506室
电话:136****9605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蒋大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