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县第二热源供热管道建设项目第一标段(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
联系人: 陆泽文
联系电话: 131****8760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就**县第二热源供热管道建设项目第一标段(EPC总承包)所需电预热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县
2.工程内容及规模:**供热管网27.805千米,管径为DN250-DN1200,供热首站1座,中继站1座,改造换热站1座。
3.工程施工工期:355日历天
三、招标内容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投标限价 |
合价 |
备注 |
| 1 |
电预热技术服务 |
预制直埋保温管DN1200 |
米 |
31846 |
285 |
|||
| 合计 |
****110 |
|||||||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单位,****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集团****公司没有不良**记录;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3年内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并完整截图)。
4.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并提供相关发票。(近三年内指2023年至今,具有同类同等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备注:报名时,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条款4.1-4.3内相应资料:①在第十一师招标采购平台报名附件内上传相关资料(原件彩色PDF格式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若参与本次投标,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报名资料放置在电子投标文件内。③若报名资料不全,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jcpt.****.com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http://jcpt.****.com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2000元),并在提交投标资料时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 650********050002073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事业部(机电安装)-**供热-电预热-投标保证金”,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公司认领的,保证金一律不退换,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每个月第一个周三及第三个周三办理退款,投标人需提前五天自行联系集采人员办理退回(集采人员详见“8.4集采人员”),予以无息退回。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自行联系集采人员办理退回(集采人员详见“8.4集采人员”)。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6.5.5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未按照要求注明备注的。
6.5.6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的。
七、其他事项:
7.1如招标人限定品牌,投标人需提供限定品牌的授权资料。
7.2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7.3本项目通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对供应商相关信息(IP地址等)进行自动对比,集采人员将对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等进行核查;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并拉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
7.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针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内提出的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等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招标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在集采平台上开启调价谈判。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
8.2项目地址:**县
8.3项目经理:周有鸿 156****0995
8.4集采人员:周子童 187****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