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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开征集“洞庭香+”主视觉图像及宣传标语的通告》《关于调整“洞庭香+”主视觉图像征集评选对象及奖金、知识产权费转让标准的通告》有关安排,经专家初评、网络投票、复审复核、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洞庭香+”LOGO标识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获奖结果予以公告,获奖名单见附件。我厅将于近期联系获奖作者,沟通奖金发放等事宜。请获奖作者保持通讯畅通。
为确保最终采纳版本兼具公众认可度与专业品质,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最终采纳版本将从获奖作品及备选作品中产生,具体由我厅按程序择优确定。如相关作品均达不到使用要求,则暂不确定最终采纳版本。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不作为对投稿作者个人创作水平、专业能力的定性评价。诚挚感谢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投稿者以及社会各界对“洞庭香+”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1.“洞庭香+”LOGO征集获奖作品名单
2.“洞庭香+”宣传标语获奖作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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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