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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市**区**路99号院内宿舍(一)及辅助用房公开招租 |
| 标的坐落 | **市**区**路99号 |
| 房产 | 租赁面积 | 6058.8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10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 租金递增方式 | 前3年租金不变,后每3年在前1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
| 装修期限 | 10个月 | 补充说明 | 10个月装修期(免租金,包含在租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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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押金 | 成交年租金的10% | 标的类型 | 其它用房 |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 所在楼层 | 宿舍(一)1-6层/共6层; 辅助用房1-2层/共2层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交通快捷便利、生活配套齐全。 |
| 租赁用途说明 | 房屋租赁用途:酒店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违法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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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89.85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 | ****0715 | |
| 评估机构 | **众拓土地房地产资产****公司 |
| 特别告知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酒店经营,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违法行业;
九、出租标的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具体为宿舍(一):淮房权证**字第****25059号,用途为宿舍;辅助用房:淮房权证**字第****25024号,用途为辅助用房;标的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土地证号为淮市国用(2005划)第1089号;
十、房屋土地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出租方负责在标的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协调将房屋用途调整为商业经营。如出租方未能在限期内完成房屋用途调整且影响承租方经营无法解决的,本标的租赁关系自动解除,因本项目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其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出租方不额外承担标的设施设备维修改造费用,标的成交后,承租方须投入维修改造工程(正式施工前须向出租方提供项目效果图和主管部门设计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请意向承租方知悉并审慎报名:
(1)室内装修:以承租方设计使用需求为准;
(2)室外维修:屋面防水、水箱基础加固、外墙装饰、门窗更换、墙体保温、监控安装等;
(3)院落:围墙及大门、庭院绿化及景观、****停车场等;
(4)消防工程:
①房屋无任何消防设施,承租方需按照现行规范自行设计、建设全套消防设施,并保证其通过消防验收,其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消防喷淋、消防栓、消防烟感、消防报警、消防广播等系统,以及消防水箱、消防水池及泵房等所有消防设施及配套设施;
②承租方需合理布置消防控制室并负责建设、管理。
十二、本次出租标的无物业管理费,公告附件《公有房屋租赁合同》为出租方固定模板,承租方无需支付5.2.3条款所列物业管理费,请意向承租方知悉;
十三、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能源费、燃气费、卫生费、上网费、装修管理费等因经营、使用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缴纳,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十四、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了解水、电、消防及与租赁标的使用相关的所有情况,标的状况以踏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涉及承租方使用需要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政府许可证、经营销售许可、消防验收等合法经营资格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若承租方未办理相关经营执照和许可证的,不得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十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向出租方书面递交《项目维修改造承诺函》,取得出租方认可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项目维修改造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计租面积的认可。意向承租方成交后,不得以现场勘察不详细、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而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十六、出租方对房屋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详见公告及公告附件《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请意向承租方仔细查阅相关资料,审慎报名。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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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0811MA21RE7H09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 交易条件 | 租金底价 | 89.855万元/年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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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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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2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1.意向承****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三、处置方式: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出现:1、违反竞价规则;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3、因意向承租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出租方(或根据出租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其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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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租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4.现场踏勘确认书(委托方现场出具);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
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3.现场踏勘确认书(委托方现场出具);
4. 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交易所于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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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信息披露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后续如产生竞价,以短信通知为准,延时竞价周期180秒,竞价阶梯5000元。 | |||
| 附件资料 | 10房屋租赁合同范本.pdf承租承诺函.doc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杨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336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现场展示联系人 | 薛经理 | 现场展示联系电话 | 138****9521 |
| 现场展示补充说明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1:00,14:00—16:00,请提前预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