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一至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服务 已由 ****管理局 以关于《关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16号)、《关于**县2025年马莲乡东洼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0号)、《关于**县2025年白崖乡小坡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1号)、《关于**县2025年马建乡马建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2号)、《关于**县2025年**镇马咀村和陈田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3号)、《关于**县2025年**镇玉桥村和下堡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4号)、《关于**县2025年吉强镇水岔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5号)、《关于**县2025年马莲乡马蹄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6号)、《关于**县2025年马莲乡罗曼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27号)、《关于**县2025年偏城乡榆木等村和硝河乡高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8号)、《关于**县2025年沙沟乡叶河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36号)、《关于**县2025年沙沟乡中口村和兴**杨岔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5】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 。以上项目已建设完成,现对该项目初步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县相关乡镇;
2.2 本项目招标规模:**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229777亩,本次招标为第三方初步验收技术服务,开展项目工程量复核、现场核查、初步验收相关工作;
2.3 招标范围:包含现场逐地块核查建设完成情况(工程量复核、工程现场质量核查)、梳理问题清单、编制初步验收工作报告、出具初步验收意见、协助组织初步验收会议、完成整改复核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期限:45天
2.5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标段详情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咨询能力(提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工程咨询单位备案),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工程或测绘工程或农田水利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验收、工程量复核相应服务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4 日 23 时 59 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联系电话:0954-****955 。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吉强镇东街 地 址:**市**区文化西街(外贸小区对面)
邮 编:756200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 张国顺 联 系 人:陈晓蓉
电 话: 0954-****955 电 话:181****5120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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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