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名称 | ****小学 | 标的编号 | ****0101 |
| 资产权益 | 租赁权 | 资产类型 | 房屋 |
| 清查核实编码 | 无 | ||
| 坐落 | ****社区10组 | 资产面积(㎡) | 4847.0 |
| 目前用途 | 构/购建时间 | ||
| 建筑结构 | 消防手续 | ||
| 产权证号 | 配套情况 | ||
| 其他描述 | 占地面积7.27亩,建筑面积594平方米。 | ||
| 标的名称 | ****小学内耕地 | 标的编号 | ****0101 |
| 标的类型 | 耕地 | 坐落 | ****社区10组 |
| 流转面积 | 0.94 | 单位 | 亩 |
| 清查核实编码 | 无 | ||
| 转出用途 | 种植 | 产权证编号 | |
| 土地性质 | 地块形状 | ||
| 地块形状描述 | |||
| 序 | 名称 | 数量 | 权属关系 |
单价、总价、面积、期限以本交易公告载明的为准
****社区10****小学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社区10****小学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社区10组
3.项目概况:占地面积8.21亩,建筑面积594平方米,还含0.94亩耕地。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价格:20000元/年,每5年为一个周期,下周期在上一周期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6.流转期限:15年(其中0.94亩耕地流转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8月31日)
7.使用要求:
(1)合法合规使用:严禁将集体资产用于污染环境、黄赌毒、非法集资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禁止准入行业、《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经营活动;资产运营需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严格遵循**市镇村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
(2)日常维护责任:受让方全权负责所流转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缮及全维度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安全排查机制,及时消除消防、用电、用水、建筑结构、设施设备等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资产始终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资产使用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第三方损害及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独立承担,与集体经济组织无关。
(3)权属禁止违规操作:受让方不得擅自将流转资产进行抵押、质押、转租、转借(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不得擅自处分、侵占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得通过拆分、变相转让等方式损害集体资产权益;严禁利用集体资产从事任何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利益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配合监督管理:受让方需主动配合集体经济组织、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单位对资产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核查,按要求如实提供资产使用、运营管理、安全排查、装饰装修/维修加固等相关资料;资产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审批手续,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开展相关经营/使用活动。
(5)到期基础处置: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受让方需按合同约定及资产原貌要求,完成资产全面清理、废弃物处置、场地/设施原状恢复(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经集体经济组织验收无异议后,双方办理正式资产交接手续,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清理、搬运、修复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装饰装修、维修加固形成的附合设施不得拆除,无偿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6)鼓励受让方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突破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转换用途,开展多元化经营或非经营利用。利用方向可优先服务于乡村**、乡村文旅、康养服务、农产品加工展销、村民议事、技能培训、电商物流、创意办公等符合**市镇村规划及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
(7)用途变更涉及行政许可或行业准入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8)房屋内保留的原有办公桌椅、教学器材、医疗设备、文体设施等,由集体经济组织在移交前明确处置方式。如需随资产一并使用的,应登记造册,受让方需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拆除、变卖、损毁、转借。
(9)确因使用需要更新、更换设施设备的,应提前告知集体经济组织,更换后的旧设施设备权属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双方协商处置。如原设施设备无需保留的,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移交前清空或另行处置。
(10)若资产用于非经营类公益项目,应保障周边村民的合理使用权益,不得设置排他性使用条件;若用于经营类项目,不得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区域,经营业态应兼顾便民利民,鼓励在条件允许时向村民提供部分公益性服务空间。
(11)涉及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的,需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倾倒、排放。
(12)征收服从义务:流转期间,因公共利益需要,标的资产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交易双方均应服从,合同自征收决定生效时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3)合同终止与费用结算:自征收决定生效之日起,交易合同自动终止。流转价款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委托方应在征收补偿款到位后15日内将剩余期限的流转价款退还受让方。
(14)征收补偿费用归属:
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受让方不得主张。
②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受让方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进行的装饰装修、维修加固、临时设施建设等投入,按以下方式处理:
已形成附合、无法拆除的装饰装修及改扩建部分,其补偿费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应按评估价值给予受让方适当补偿(补偿比例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按剩余使用年限比例/投入成本折旧等)。
可拆除、可搬离的设施设备(如机械设备、可移动办公家具等),其补偿费归受让方所有,由受让方自行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或委托方配合申领。
③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归受让方所有,具体以征收补偿方案核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金额为准。
④搬迁补助费:归受让方所有,用于补偿受让方因搬迁产生的费用。
⑤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以实际使用人或经营人为补偿对象的其他补偿款项,归受让方所有。
⑥征收公告后的义务:征收公告发布后,受让方应立即停止新增投入,不得抢建、抢装、抢种。因抢建、抢装、抢种所增加的补偿费用不予认可,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⑦配合征收义务:受让方应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有序完成搬迁、设备拆除及场地清理等工作,配合征收实施。逾期未处置的资产及物品,视为放弃所有权,委托方或征收实施单位有权处置,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⑧补偿款申领:征收补偿款中归属受让方的部分,由受让方自行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或由委托方配合受让方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委托方不得截留、挪用归属受让方的补偿款项。
⑨争议处理:双方就补偿款项归属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法院提起诉讼。
(15)耕地:
①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农业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②不得闲置、荒芜土地;连续弃耕抛荒超过二年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
③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保护耕作层及农田基础设施。
(16)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8.标的交付方式:委托方应在受让方按交易合同约定付清首期流转价款之日起7日内,将流转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s://www.****.com/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工作日工作时间可报名
2.报名地点:****中心A区四楼
3.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优先权人还需提供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身份证明。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程序: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一)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15000元
2.缴纳时间:公****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缴纳方式:意向受让方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缴费管理",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1)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2)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受让方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标书代写
4.保证金退还
(1)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2)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交易服务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原路退还;
(3)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受让方。
5.商务赔偿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导致交易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受让方同意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场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若有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至委托方账户,归委托方所有,无需受让方另行同意:
(1)受让方无故拒绝、拖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正式流转合同的;
(2)受让方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身份信息、经营能力证明等存在虚假、伪造或不实陈述,给委托方或本次交易造成损害的;
(3)其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本次流转交易失败的。
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不足以弥补委托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再次组织交易的成本、期间资产闲置的租金损失、评估费等),委托方有权继续向受让方追偿不足部分,受让方应予以赔偿。
(二)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20000元;
(2)缴纳时间:竞得方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退还:若受让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在合同期满后15日内,原路原款退还。若在合同期间不履约或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转为商务赔偿后仍有余额的,委托方收到赔偿后7日内予以退还。
六、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网络竞价组织交易:
①系统按挂牌价格自动启动网络竞价;
②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受让方;
③竞价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段届满后,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任一周期内有竞买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下一个周期;任一周期内无新的有效应价,系统在该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七、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受让方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300元;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受让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农交所******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最低收费不少于500元;
3.缴纳方式及时间:交易服务费优先从竞得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竞得方应在收到结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差额部分缴纳;
系统为每个标的、每名意向受让方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受让方账户、跨标的缴纳交易服务费。
4.竞得方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15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2025﹞5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一年一付。
九、其它披露事项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
联 系 人:杨晓佩
联系方式:158****4877
联系地址:****社区福兴北路2号
组 织 方:**农交所******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38****8880
联系地址:****中心A区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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