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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区****农场****养殖场改建项目第二次公示
182****0119 发表于 2026-08-28 17:3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区****农场****养殖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区****农场****养殖场改建项目
项目地址:**市**区永商镇烽火村13、14 组
建设内容:项目拟在“**区****农场****养殖场**项目”上进行改造,生产设施包括将原有的5 栋猪舍及配套设施经合并变为2 栋猪舍及配套设施,改造面积约2784㎡;辅助设施包括环保粪污处理区改造面积约240㎡。新增干式分离机1 台,抽粪泵7 台等。项目建成后,养殖场规模达到年出栏生猪10000 头。
项目性质:改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
(2) 联系人:张总
(3) 联系电话:135****8277
(4) 通讯地址:**市**区永商镇烽火村13、14 组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评价单位:**兴达****公司
(2) 联系人:小全
(3) 联系电话:182****0784
(4) 通讯地址:**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3单元14层1401号
(5)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3单元14层1401号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