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中心院内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339,600
项目地点: 世纪大道21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9-08 10:00
评审地点: **市**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唐同兵
联系人电话: 158****0019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8-28 19: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9-07 10: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人授权书(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无需提供);
须保证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响应时提供授权委托人从2026年2月开始至响应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无需提供);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申请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