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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7-20 19:56
为规范用地程序,加强用地管理,切实维护被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发区四松村农用地转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范围
****开发区四松村二组、四组、七组土地0.0725公顷,共4个地块(详见用地范围图),四至清楚。
二、转用土地理由
拟转用土地用于乡镇企业项目建设和乡(镇)村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类建设活动、兴建农村公共设施活动,因项目建设需要,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农用地转用工作安排,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3日,****园区****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农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于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开发区四松村,并已在 ****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hsxg.****.cn/)予以公布;被农转用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如对该项目用地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园区****服务中心提出异议,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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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