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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的申请,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5〕3号)相关规定,现同意自2026年9月1日起解除其医保服务协议。
自2026年9月1日起,以上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点服务,参保人员在此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结算。
特此公示。
****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