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智慧排水及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智慧排水及配套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6〕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除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交货地点:**县绥安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排涝****监测站7套,分别位于鹿溪3 处、绥东溪2处、黄仓溪2处;19个重点排口设置水量水位监测设备,安装于绥东溪、黄仓溪、南门溪、东线排洪渠及重点小区专属排口;200个排水单元安装水量水位监测设备,排水管网终端安装液位计、水量监测感知设备22套,****泵站视频监控20套。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216.7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交货期:总工期200日历天。
2.4.1后续服务:系统试运行、性能测试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调试及整套启动、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2.5质量标准:本项目全部设备、材料、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效标准和规范。
2.6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216.76元。投标报价超过规定的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报价应包括踏勘、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行、施工保险、培训、工程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依据可研及设计文件,采购设备含全套系统安装、接线、调试、辅材、接地、配套软硬件部署、验收交付、质保运维、安装相关工作等,以上均为项目必备实施内容,中标人须全额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4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或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无需考核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供应商(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条要求仅限定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排水单元水质监测-COD传感器、排水单元水质监测-电导率监测仪、排水单元水质监测-PH监测仪 )。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安装施工任务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承担安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由承担安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5)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标书代写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9月21日16:00:00 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9月22日0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 、**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广场华景楼 4 层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6-****52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大亭北路玉祥楼
联系人:小陈、小曾
电话:157****0589
邮箱:****@QQ.com
项目负责人:陈毅军
联系电话:157****0589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网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县绥安镇**大道东 348 号、**县绥安镇青年路 19 号
联系电话:0596-****633、0596-****035
****中心名称:漳****交易中心
地址:****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
联系电话:0596-****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