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3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心北侧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3.500≤ 并且 <4.500 | 建筑密度(%): | 25.000≤ 并且 ≤35.000 | ||
| 绿化率(%): | 5.000≤ | 建筑限高(米): | ≤9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商务金融用地 | 2222 | ||||||
| 旅馆用地 | 1377 | ||||||
| 零售商业用地 | 77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6BA0039 | |||
| 场地平整:具备施工条件 基础设施:具备通水、通路、通电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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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49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曾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各方都必须符合上述要求。同一申请****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到 ****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市**区****交易中心八楼,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0597-****591、****592)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 到 ****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市**区****交易中心八楼,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 0597-****591、****59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8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9月18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9月20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五楼3号交易厅(交易厅3)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内建成的建筑物由竞得人整体持有(可按用途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含整体销售和分割销售);可按地块(所有建筑物)整体转让,整体抵押(不得分割抵押)。 2.地块内地下已建桩基由竞得人****进行安全评估,在满足安全条件下,竞得人根据建设需求进行合理处置,评估、处置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上述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履行合同义务后,依申请可转为出让价款。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4.上述地块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在2个月内付清。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地块交地时间为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上述地块受让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在税务部门催缴之日起60日内缴清出让金及滞纳金的,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6个月内交地。 5.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6.地块交地工作****储备中心负责。 7.出让地块在交地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8.本公告与本次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均有约束力。本次拍卖出让的竞得人可以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机关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相关手续。 9.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已在**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市交纳。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若要成****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10.地块竞得人(开发企业)应在发改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前到民政部门办理名称备案手续。 11.地块竞得人(开发企业)应按出让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在取得该宗地(项目)首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 12.****银行本票的,收款人为龙****服务中心,****银行本票的,可直接汇入指定账户。标书代写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莲新南路2号
联 系 人:郑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7--****591、****592、****028
开户单位:龙****服务中心,龙****服务中心,龙****服务中心,龙****服务中心,龙****服务中心,龙****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银行****支行,****银行****公司****支行,****分行**支行,****公司****支行,****公司**分行
开户账号:350********009111666,171********0305899,137********286665,141********64061808,418****35676,811********00949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