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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共益债投资人公告 (2026)金韦预破管字第01号 2026年5月15日,****法院根据**京汉****公司的申请,决定对**金****公司进行预重整,作出(2026)冀07破申18号《预重整通知书》。确定**金****公司清算组(中介机****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实现各类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促进**整合、有效推进重整程序,管理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投资人(出借人)。 一、企业概况 **金****公司成立于2014年08月22日,注册地位于**省**市**蔚州镇建设南大街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31606C,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永明。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概况 燕云金座二期6#、7#商业楼项目位于蔚州**居北大街路西,由**金****公司开发建设。其中6#商业楼地上2层,楼建筑面积922平方米;7#商业楼地上2层(局部3层),建筑面积2131平方米。项目整体配套地下2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6年8月16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年9月12日取得,施工许可证2016年10月20日取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余平方米,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100万元,地下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续工程需投入资金约2181万元。该项目2018年6月首次停工,2025年8月28****政府统筹调度下正式复工,施工至2025年11月完成地下工程后,因开发企业资金链彻底断裂、资产抵押查封、资不抵债、无力自持运营再次停工。 三、共益债融资规模及用途 (一)融资规模 经初步测算,融资总额约2181万元(最终融资金额以第三方审计竣工决算结果为准)。 (二)资金用途 融资款项用于燕云金座二期6#、7#商业楼续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程款、监理费、设计费、降水费等及为实现项目竣工验收、销售、交付等各项必要支出的各类费用。 (三)融资成本 借款利****银行****银行****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利息按实际用款时间计算,不计算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出借人按管理人通知及时向管理人账户汇入相应的借款金额,自次日起开始按标准计算相应利息,管理人归还借款时,利随本清,若分期归还的,归还部分的本金即结清相应利息。利息结算时,按整月折算利息(年利率/12为月利率),不满整月的按日折算利息(月利率/30为日利率)。 四、共益债的清偿 (一)共益债优先清偿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本次融资的共益债的本金及利息依法优于职工债权、破产前税收债权、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 (二)偿债来源及计划 本次融资的共益债偿债资金由**金****公司开发的燕云金座二期6#、7#商业楼房产销售回款或其他应收款进行清偿。管理人将在取得相应资金后及时清偿。 (三)资金的监管 本次融资的共益债****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 “****”银行账户,该账户由**金****公司清算组监管,资金使用履行严格的审批流程,确保专款专用。 五、投资人资格条件、报名方式 1、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用记录良好。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融资方案》,内容包括:投资人的情况介绍,投资资金来源,利率,还款方式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用以证明符合投资人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3、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标书代写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标书代写 (2)地址:**省**市**区胜利路44号格林大厦19楼; 邮政编码:075100; (3)联系人:闫新明律师,181****0609。 四、投资人的遴选 1、向管理人报名后,意向投资人需要向管理人缴纳50万元保证金,方有资格参与投资人的遴选。保证金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当日下午5点30分前转入管理人账户(投资人为法人的须从法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自然人需从本人名下账户转账支付):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 130********800002968 2、报名期满后7日内,管理人将从投资人的资金来源、利率等方面综合考虑投资人的融资方案,选择资金充足、信用良好、利率相对较低的投资人作为备选投资人报**金****公司清算组决定。 3、投资人被选中后,临时管理人将向其发送《中标通知书》。投资人应按照其所提交的融资方案在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正式的融资合同。中标后在限期内未与临时管理人签订正式融资合同的,临时管理人将没收其保证金。 4、未中标的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后 7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向社会招募,接受****、****委员会、人民法院监督。 2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及**金****公司自身资金情况,暂缓或终止《共益债投资协议》尚未使用的融资额度,但对已借入的融资款项,仍按约定还本付息。 3、本公司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由临时管理人依法解释。 ****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金韦公告招募公益债公告(终稿).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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