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安徽鑫科铜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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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所持有****公司10%股权转让项目
【信息时间:2026-08-28 00:00】
****所持有****公司10%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国资监测编号G32026GX****033)
交易机构:****集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所持有****公司10%股权转让项目****
2026-08-282026-09-23
终止挂牌。
标的概况 标的简介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实缴资本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人)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内部决议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单位:万元)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名称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名称 评估报告书号 评估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转让方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国资监管机构所属地区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转让方承诺 特别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特别告知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元)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指南 竞价须知 踏勘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竞价阶梯(元/次)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报名咨询 咨询时间 联系地址 其他 特别声明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公司主营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高端铜合金带材及其镀锡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5G通讯、集成电路等高端领域;本次****将所持有****公司10%股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公司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凤鸣**路21号王生
2016-11-08人民币45000万元
****0200MA2N2JN35U/
****公司制造业/金属制品业
铜基合金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超细金属、稀有及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制品)、特种材料、电线电缆、电工材料及其它新材料开发、生产、销售;辐射加工(限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48人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鑫****公司 80
2 **** 10
3 ****集团有限公司 10
****公司2026年临时股东会决议
389370.07 万元 6485.03 万元 6139.04 万元
351925.80 万元 210285.08 万元 141640.72 万元
政旦志****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03-31 104328.23 万元 3694.75 万元 3576.21 万元
月报 348522.19 万元 209216.74 万元 139305.45 万元
2025-12-31 423272.07 万元 6468.72 万元 5510.9 万元
356790.63 万元 221061.39 万元 135729.24 万元
**华****公司华亚正信评报字[2026第A12-0052号
2025-12-31
****市****集团有限公司
335426.41 180995.34 154431.070000
15443.105
转让方名称 注册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持有产(股)权比例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委托方决策文件
****
**********基地****中心4楼914********458938W
国****公司(企业)10%
10%/
****国资委监管****政府****委员会
**市
/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不放弃(提示: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报价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可行权以同等价格受让,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最高报价有最终不能受让标的的可能。)
1.风险提示。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披露的信息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通过实地踏勘、向相关部门及转让方咨询、到交易所查阅项目资料(《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等方式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调,详细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市场等各项因素,以充分了解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完全知悉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接受约束,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参与交易报名或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不了解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等为由拒绝履行应价、签约、交割、支付成交价款或服务费等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或恶意磋商,交易所、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经过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追究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1)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显示(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①评估基准日,****公司房屋建筑物共47项,其中12项未取得权属证书,其对应建筑面积共计6,929.39m’。对于未办理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其面积由****公司提供,同时承诺拥有资产权属,评估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核实,本次在评估其价值时,未包含办理权证费用,若将来取得权证,而权证记载的面积与本次评估的面积不一致,当以权证面积为准,并相应调整评估值。 ②部分房地产证载权利人为**鑫****公司,实际权利人为****公司,本次未考虑该权属瑕疵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③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鑫科铜业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471,344.82元。本次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值己完整包含上述待分配利润,该笔分红款项已于评估报告出具日前全额支付完毕。 (2)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已实缴注资款15000万元,其中4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3.标的企业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则详见本网站发布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标书代写
****00000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受让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受让方悉数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时)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时),且转受让双方支付竞价服务费用后3****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在取得交易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由转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人员安置。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聘请原有职工。 3.债权债务。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成交签约。 (1)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文件(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的会员注册、报名”****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受让方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受让方不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2)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签约地点:****市 5.交易价款结转。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银行账户。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交易所在足额收到首付款、竞价服务费及转受让双方同意结转价款的书面文件(或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6.交易税、费承担。(1)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承担,具体税费金额以税务部门规定为准。(2)办理转让所需支付的因办理转让产生的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所《****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交易所客户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要求(交易规则查询方式:https://www.****.com/channel/jygz),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有关事项。如未全面了解竞价须知内容,违反平台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竞买人审慎阅读,确保有效参与竞买活动。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竞买人****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网络竞价
2026-08-28 至 2026-09-23 17:00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流程:会员注册、报名—报名资格审核—交纳保证金—参与报价。 (1)会员注册、报名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交易所网站(http://www.****.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需上传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主体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报名资格审核。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报名材料予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反馈。报名材料需要更正的,意****交易所通知(通过交易系统、短信等方式)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报名材料的补充、修正手续,报名时间截止后仅给予1次补正机会,逾期未完成补充修正手续或补充修正后仍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的,均按资格审核不通过处理,不再接收补正申请。 (3)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后即可交纳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17:00前按照系统发送的短信提示****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注意事项:①意向受让方****公司/本单位/****银行账户交纳,如未按上述要求转款造成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丧失报名资格的,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②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转入对应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款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4)参与报价。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交易保证金足额到账后,意向受让方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系统以短信形式通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高有效报价者为受让方 (当最高有效报价者为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原股东确定按照本网站发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最高有效报价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 3.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买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办理转让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买主体为同一人。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需在信息****交易所账户。(重要提示:基于交易所披露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原则,请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提前对交易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尽调,充分了解标的状况,避免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发现标的不符合预期存在被扣除交易保证金的风险。)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或恶意磋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竞价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过程中均不应价的;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受让(竞价)成功后被发现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 (4)被确认为****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未按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本款“未按时”均指超过约定时间5天); (5)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6)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7)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8****交易所交易规则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竞买人的交易保证****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不足部分,竞买人应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 4.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或优先购买权人行权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多次报价(加价)50000
****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180
本项目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须阅读并同意的受让申请与承诺,****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转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竞价服务费交纳不成功的后果。)
转让方: 叶小姐 188****8505 交易所: 刘经理 137****1211 **壮****交易中心 0771-****458
罗经理 0771-****208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市**区枫林路18****中心) **市星湖路22号(**壮****交易中心)
监督电话: 0771-****839(交易所) 0771-****035****国资委)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公告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意向方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参考模板下载
报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详见公告) /
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项目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
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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