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10地块(CB-19地块)、AT****018地块(CB-20地块)、AT****027地块(CB-2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10地块(CB-19地块)、AT****018地块(CB-20地块)、AT****027地块(CB-2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10地块(CB-19地块)、AT****018地块(CB-20地块)、AT****027地块(CB-2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 服务范围:
**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10地块(CB-19地块)、AT****018地块(CB-20地块)、AT****027地块(CB-2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共涉及3个地块,划分为1个标段。
2.2.3服务内容:
按地块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对本项目的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进行预测,并在对主体设计水土保持工程功能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水土保持防治方案,对水土保持防治工程投资进行估算及效益分析,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以及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自验评估范围
根据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评估组的工作范围确定为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涉及水土保持设施的现场及所有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水土保持的技术档案与资料。
2)自验评估内容
根据水利部16号令的要求,评估组分为综合组、工程组、植物组、财务经济组4个组,依据水土保持验收规程规范,对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对防治水土流失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存在问题及相应的处理建议,作为水土保持验收的重要技术依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4 服务期限: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
(2)完成资料收集后2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并报送主管部门;
(3)在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后10天内完成报批稿修编;
(4)报批稿修编完成后2天内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报送流程。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
(2)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验收会,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4)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个工作日。
(5)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验收报备手续。
2.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577469.90元,具体各地块各项内容的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表: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一 |
**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10地块(CB-19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200495.23 |
| 1.1 |
**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10地块(CB-19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107882.78 |
| 1.2 |
**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10地块(CB-19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92612.45 |
| 二 |
**区元岗村**村改造项目AT****018地块(CB-20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200139.91 |
| 2.1 |
**区元岗村**村改造项目AT****018地块(CB-20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107746.12 |
| 2.2 |
**区元岗村**村改造项目AT****018地块(CB-20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92393.79 |
| 三 |
**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27地块(CB-2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176834.76 |
| 3.1 |
**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27地块(CB-26地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98782.60 |
| 3.2 |
**区长湴村**村改造项目AT****027地块(CB-26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
78052.16 |
| 四 |
合计(=一+二+三) |
577469.90 |
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及各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各自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将直接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事业单位,****管理部****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事业单位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8月29日至2026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3室。
4.3 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6年9月8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潜在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之前,须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n)进行注册(点击“投标人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后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说明: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11834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及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元岗横路16号天汇创意园A栋301室
联系人:任工
电话:020-****17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项目负责人:黄洪彬
电话:020-****6213/135****1686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市**区元岗横路16号天汇创意园A栋301室
电话:020-****1705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名称;如无,则填写 “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