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空气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2026年空气治理项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699998.59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空气治理项目,采购预算:699998.59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空气治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6年空气治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或空气治理面积2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楼宇空气治理案例。
(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需体现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等关键页)
3.3 截至到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标书代写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其他(注:本项内容在响应性评审阶段进行考核)
(一)服务内容:全行网点建设配套装修空气治理服务工作,用于消除网点装修污染,净化室内空气质量,制造绿色办公环境,治理内容包括清除室内门窗、窗帘、所有办公家具的表面和内部、办公室内墙体、顶棚以及室内空气中的苯系物、醛系物、TVOC等有害物质,以及取得并通过国家认可的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年内。
(三)服务地点:**银行在**、**、**和**区域内所有网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项目验收通过后,不低于1年质保期。
(五)服务质量及验收要求:单个网点空气治理项目完成后,通过国家认可的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
(六)服务成果:1、治理后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 50325-2020)(如国家标准调整以新标准为准)。
2、空气治理完成后最迟1个月内通过国家认可的环境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并承担相应费用。
3、施工药剂使用含TIO2的光触媒药剂进行有害气体分解,供应商施工药剂必须是无毒无害产品。中标后需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施工药剂产品生产厂商授权以及产品检测报告。
(1)空气治理产品采用国际国内先进产品,所使用的治理产品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由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检验(检测)报告,该报告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检验(检测)内容须包含:甲醛净化性能(去除率)≥99%。
(2)所使用的治理产品****控制中心出具检测报告用以证明该产品无毒无刺激性能,所提供检验(检测)报告需具有CMA或CNAS的认证标识。
(3)所使用的治理产品须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用以证明该产品的安全性。
(4)合同期间调整施工药剂产品需在采购人审批后实施。
(七)对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置、经验等方面的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需安排专职人员1名,对接项目需求。
(八)其它要求:
1、治理面积计算标准: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实际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房产证)为准,如部分项目无法核对房屋建筑面积,****公司出具的实际治理面积说明为准。
2、单个项目实施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实施治理工作(不含检测),治理时间采购人将提前通知中标人,超出采购人要求的治理时间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3、投标人应在每个网点装修或维修项目达到空气治理服务条件后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供应商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原因损坏我行设施设备照价赔偿。
6、在质保期内,采购人对室内空气治理有异议的,采购人有权重新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检测不合格的,中标人重新进行室内空气治理不得再收取费用,直至通过第三方检测验收,同时前期采购人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出现三次检测不合格,我行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7、合同最后实施项目1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有违约,仅退还扣除违约金、赔偿款及其它应付款项后的余额。
8、报价清单表内采购数量不是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量或承诺的采购量,仅供投标时用以计算投标总价。具体采购数量由采购人在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数量,合同执行按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价及实际数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699998.59元的总预算金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在2026年8月 28 日至2026年9月18 日 9 时30 分期间登录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下同),并在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取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com)完成投标人注册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渝e****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及“CA办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23-****3908。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供应商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电子标服务
4.2投标人登录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参与本项目后,可在参与的该项目工作台左侧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6 年 9月 1 日 10 时 00 分前。
4.3招标人在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com)发布澄清或修改(如有),由投标人登录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www.****.com)自行下载,并以该文件(如有)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一经在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信息,并及时登录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各类文件及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 9月 18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标书代写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特别注意:投标人如需现场递交密封的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zip压缩包)等备用资料,则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为**咨询大厦(地址:**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开标大厅(具体请登录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重咨大厦负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咨询大厦开标厅(**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具体开标厅详见**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当天电子显示屏显示的开标安排。
特别注意:①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投标人代表可携带该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或通过互联网使用该CA数字证书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②本项目开标采用“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大厅”。不出席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登录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大厅参与全过程开标活动。开标活动信息以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大厅收到并展示的信息为准。
③建议未熟练使用渝e招平台系统或远程解密条件不佳的投标人派投标人代表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
④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形式备份的电子投标文件zip压缩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渝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两江新区**城街道**门街6号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23-****73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6925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 ****内控合规部
电话: 023-****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