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日期: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8月31日
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7:00标书代写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最低价法)
三、项目具体内容: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数量 |
限制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 **** |
定向透药治疗仪 |
详见附件2 |
1台 |
1500 |
1500 |
四、投标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3.****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6.不存在《****财政局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7.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作出承诺声明)。
8.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标书代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医疗器械类项目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各项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要求:标书代写
谈判资料请按附件2内容要求提供,将资料邮寄至我院,资料签收时间以快递邮寄至我院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市**区梧桐路2010****门诊部15楼采购科,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