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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报来《****政府关于要求调整**市坂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的函》(坂政函〔2026〕102号)及相关收悉。我局以安发改审批〔2022〕78号批复了**市坂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政府〔2025〕121号专题会议纪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批复如下:
同意本项目中的子项目老旧小区居住提升建设工程原建设内容“主要为人居环境整治,东起满春街与公园路交叉口,西至仙岩村、大林村,建设内容包括沿街店面店招、坡屋顶改造以及仙岩村、大林村形象改造提升等。”。调整为“主要包括**市坂中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东起满春街与公园路交叉口,西至留安路口,含沿街店面店招、坡屋顶改造等畲族风情街建设;富春大道沿线房屋立面改造内容,范围北起富春大道与满春街交叉口,****村委楼附近,以及**新村、金谷园部分区域,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整治、景观节点提升、街巷环境整治等。”。
其他事项仍按安发改审批〔2022〕78号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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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