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31.16平方米 |
| 挂牌价:2.043万元/年 | 保证金:0.5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社区人民路1345号(308-309)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131.16平方米 | 房屋结构:框架 | 房屋用途:商业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3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中心 |
| 出租时长:3.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有 | ||
| 标的状态:有原始租赁户 | ||
| 标的展示时间:2026年08月10T日 至 2026年08月11T日 | ||
| 标的展示地点:**区 | ||
| 联系人:周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152****8525 |
一、拍卖标的瑕疵声明
1.本次拍卖标的起拍价为首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为3年,有原始租赁户。原始租赁户参与竞买的,依法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报名竞拍,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若租赁户签订租赁合同时有缴纳保证金或押金的,由委托人负责清算。
2.请意向竞买人联系拍卖人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情况,本次拍卖标的具体详见租赁物现状、《评估报告》《**省国有资产网上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拍卖文件。相关资料仅作参考依据。
3.本次拍卖不排除因各种原因在拍卖会前,接到委托人通知,暂缓、中止、终止、撤回此次拍卖的情形,委托人、拍卖人均不向竞买人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4.拍卖标的按现状(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委托人与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竞买人在办理CA证书和网上报名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本次拍卖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标的展示期间实地查看标的现状,详细调查了解拍卖标的有关情况及是否存在瑕疵,充分阅读标的相关资料,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有权向拍卖人和委托人进行咨询。必要时,竞买人可自行聘请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鉴定评估。拍卖人针对拍卖标的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相关票据所载明的文字和数据),以及用任何方式(包括拍卖资料、新闻媒体等)所作的说明介绍、评价,均只作竞价参考,由于竞买人对标的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和交易机构无关,委托人、拍卖人和交易机构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完成竞买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权属、范围、外观、质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7.未咨询,或未了解、查勘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拍卖标的现状,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有关瑕疵作为竞买报价因素由竞买人承担相应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签署成交资料
1、本次拍卖方式采用网络拍卖,买受人(承租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最高应价(出价)为拍卖成交价,拍卖成交结果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进行结果公示。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依法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缴纳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凭《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缴款凭证与委托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三、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汇入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先付后用。
2.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根据实际成交价计算)。
3.拍卖佣金: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4.交易服务费: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交易中心应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执行,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5.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则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6.因买受人的违约行为(未按约定时间签署或拒签、拍卖相关文件;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或拒付拍卖相关价款;未按约定时间移交)而导致本次拍卖活动无法完成,委托人、拍卖人可取消其买受人资格或撤销拍卖成交结果,《成交确认书》自动解除,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追究违约者的违约责任。
1.本场拍卖会的拍品及拍品信息均由委托人提供。委托人承诺拍品权属清晰,对其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2.竞买人须按要求办理CA证书并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完成网上竞买登记手续。
3.租赁物(包括与之配套的水、电、气、消防以及设施设备等)按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时的现状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充分查验该租赁物状况,买受人接受交付即视为对租赁物现状的认可。
4.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后,拍卖标的由拍卖人协助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拍卖标的按现状(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交付义务,也不承担非拍卖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不能交付、延迟交付等连带责任。
5.买受人须遵守该标的所处大楼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消防、卫生等)。
6.自标的移交之日起,买受人需自行承担物业、水电等公共费用。
7.买受人需要对标的进行装修的,须提供装修方案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方可实施,且装修不得改变和影响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改动建筑的外立面。买受人需设立广告宣传牌的,需取得委托人的认可;如在租赁后需改造水电线路、管道疏通改造施工等,也需经委托人同意后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8.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分租,不得改变使用用途。买受人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分租及改变用途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收回场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竞买人须在拍卖前自行调查了解清楚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租赁始止日期、经营业态、租金支付方式和金额、租赁物用途等具体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在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或《租赁合同》时予以确定。
办公类,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用于非法经营活动。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2.043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1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0%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所交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买受人按拍卖文件的规定要求付清全部款项(包括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等),并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且征得委托人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交易中心提交退款资料将其所交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2.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到期后由委托人按照《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约定返还(出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2.043万元/年 |
| 成交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0时04分03秒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3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社区人民路1345号(308-309)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 | 131.16平方米 | **区 | 2.043万元/年 | 0.5万元 | 0.1万元/年 |
| 2 | ****社区人民路1345号507号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104.12平方米 | **区 | 1.622万元/年 | 0.5万元 | 0.1万元/年 |
| 3 | 政府二院10栋101号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70.12平方米 | **区 | 1.041万元/年 | 0.2万元 | 0.1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1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四、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六、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00秒止。
七、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00秒。
八、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6年08月14日09时3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152****8525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6-****383
****
2026年07月31日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核准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和文件有限制的除外)。
2.本次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提交竞价申请时,须将有效证件身份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作为资格审查附件上传至交易系统。
4.竞买人在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资金及相关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竞买人提交虚假资料或造假、不符合参拍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且对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
5.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参拍要求。如拍卖成交后的后置审查中,发现买受人不符合参拍要求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结果作废无效。
一批国有资产3-5年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代理机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8月14日10时04分03秒,采用网上交易方式,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出****社区人民路1345号(308-309)(****)。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 编号 | 交易编号 | 标的名称 | 成交时间 | 竞得人 | 首年租金起始价(万元/年) | 首年租金成交价(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 1 | **** | ****社区人民路1345号(308-309) | 2026年08月14日10时04分03秒 | **** | 2.043 | 2.043 | 3年 |
二、异议方式:
异议人可通过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并在线提交以下资料: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三、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456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2****8525
****
2026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