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第2条条款提出的疑问,招标人经研究,现作如下澄清答复。本答疑澄清函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复:因我院排水设计甲级资质申报工作时间紧迫,本条款时限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作调整。招标文件所述“所有人员均需在9月份配置到位”,是指完成目标人员的寻聘工作并且完成社保缴纳。其中涉及注册人员的注册变更手续,鉴于住建部门审核周期较长,注册变更的办结时间可顺延至9月份之后。
答复:关于“赔偿相应损失”相关违约细节,不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细化,具体的损失界定范围、计算标准、赔付比例、赔付上限、举证及争议处理规则,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在后续合同签订阶段,通过**协商在正式合同文本中予以约定。
本澄清函未涉及的其他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