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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6MA6QKLD272 | 建设单位法人:郭红春 |
| 张学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街道东直街223号 |
| ****电站升压站扩容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田坝乡红岩村 |
| 经度:103.433333 纬度: 25.8558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22 |
| 曲环审〔2025〕7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21.9 |
| 1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6MA6QKLD2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云****评估中心 |
| 125********151783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5********283957C,913********920718C | 竣工时间:2026-02-09 |
| 2026-02-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31 |
| 2026-05-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扩建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次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已建的1座220kV升压站内1#主变器南侧预留设备基础上新增一台2#320MVA主变压器及SVG设备,2#主变器及配套动态无功补偿(SVG)设备占地面积为0.0287hm2。2#主变型号:SFSZ18-320000/220,电压等级:230±8×1.25%)/37kV;短路阻抗:最大分接=18.75%,额定分接=17.96%,最小分接=17.63%;冷却方式:ODAF,户外式,额定频率50Hz。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已建的1座220kV升压站内1#主变器南侧预留设备基础上新增一台2#320MVA主变压器及SVG设备,2#主变器及配套动态无功补偿(SVG)设备占地面积为0.0287hm2。2#主变型号:SFSZ18-320000/220,电压等级:230±8×1.25%)/37kV;短路阻抗:最大分接=18.75%,额定分接=17.96%,最小分接=17.63%;冷却方式:ODAF,户外式,额定频率50Hz。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已建成升压站内扩容一台2#320MVA 主变及 SVG 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在已建成升压站内新增一台2#主变压器(容量320MVA)及SVG设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合理布置主变压器,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升压站场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的要求(电场强度限值4kV/m,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2)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油可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规定执行,并做好台账记录。(3)规范升压站雨污分流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不外排。(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升压站场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合理布置了新增的2#主变压器,并加强了运行维护管理。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场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时的要求(电场强度限值4kV/m,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 (2)加强了运行维护管理,主变压器底部设有有效容积55.3m3的事故油池,确保事故时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云****公司处置,其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并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台账制度,运行期做好落实。 (3)项目运行未新增工作人员,依托脑包光伏项目运行。脑包光伏项目升压站已规范雨污分流系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未外排。 (4)落实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管理等,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场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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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油可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规定执行,并做好台账记录。 | 加强了运行维护管理,主变压器底部设有有效容积55.3m3的事故油池,确保事故时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云****公司处置,其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并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台账制度,运行期做好落实。 |
| 1 | (1)变压器油泄漏防范措施:项目升压站站区主变压器布置在室外,变压器底部设有集油坑,集油坑容积按主变压器油量的20%设计。主变油坑铺设卵石,集油坑底设有排油管,排油管连接到事故油池,容积为55.3m3,事故油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选取优良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变压器油,经常性地对变压器进行维护,定期取样检测变压器油,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进入事故油池中的废油不得随意处置,必须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在站区设置监控系统,对站内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图像监视,并能向各级调度传送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事故排油,立即按规定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事故油池内的水深进行观测,并检测油池内积水的含油浓度。若含油浓度出现超标情况,需将事故油池内的积水抽提出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禁外排。当主变发生事故排油时,应及时将排入事故油池内的油抽提出来,并转移至安全地点存放。在正常工况下,事故油池应保持空置状态。 (2)危废贮存间泄漏防范措施: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和四周墙面(高度1m左右)设置防渗措施,已按相关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 (3)防渗措施:事故油池采取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mm厚防渗涂层等防渗措施,应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相关要求。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已按相关规范进行防腐、防渗、防漏处理,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可有效防水、防渗漏。事故油池布置在室外,采用地下布置,且远离火源,设置有呼吸孔,安装有防护罩,以防杂质落入。 | (1)针对变压器油泄漏采取了全面防范措施:主变压器底部设有有效容积55.3m3的事故油池,环评所述集油坑实际和事故油池为同一设施,事故油池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防渗技术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0×10-7cm/s,抗渗等级:P8;设备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变压器油,定期维护并取样检测;规定废油必须交由有资质单位**云****公司处置;站区设置了监控系统,对电气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图像监视;定期对事故油池水深及含油浓度进行观测,含油浓度超标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事故排油时及时将废油转移至站内危险废物贮存间安全地点存放,正常工况下事故油池保持空置状态。 (2)项目本身未单独设置危险废物贮存间,依托原有升压站内设置1间危废贮存间,建筑面积24m2,采用全封闭式,地面采用素土夯实+10cmC20混凝土垫层+2cm水泥砂浆找平层+2cm后1:2硬性水泥砂浆粘合层+1cm水玻璃耐酸砂浆粘合剂+1cm环氧树脂胶,防渗技术可以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后委托**云****公司收集处置。 (3)事故油池采取了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保护层、不低于2mm厚防渗涂层等防渗措施,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相关要求,底部和四周进行了防腐、防渗、防漏处理,预埋套管处使用密封材料。事故油池布置在室外,采用地下布置,远离火源,设有带防护罩的呼吸孔,可有效防水、防渗漏并防杂质落入。 |
| 升压站生活污水依托已建的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MBR处理工艺)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排入已建中水暂存池内,非雨天回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依托现有生活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已全部纳入升压站已建成的集中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未外排。项目运行未新增工作人员,依托脑包光伏项目运行。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用于升压站厂区绿化,未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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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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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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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强化对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教育,提升其环保意识,并设置环保宣传标识;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之外随意活动和行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之外随意活动和行驶;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严禁发生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及工艺,施工活动主要安排在白天进行,以防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2)加强对运维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其环保意识,严禁破坏场地沿线原有生态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强化了对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升了全员环保意识,并在施工现场设置了环保宣传标识;施工活动和施工机械严格控制在规定区域内,未发生随意扩大扰动范围、越界活动或行驶的情况;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经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理,现场无随意丢弃垃圾的现象,未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宣传教育,施工期内未发生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设备安装过程中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及工艺,并安排在白天进行,有效减少了对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干扰。(2)运营期加强了对运维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增强了其环保意识,未发生破坏场地沿线原有生态功能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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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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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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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