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 ** ****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我 校 校服选用采购流程,强化校服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根据《****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 和 《****教育厅****管理局****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 校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服,是指 学校 立足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为塑造学生良好形象 、 彰显校园 文化特色 , 用于 在校 学生 ****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中统一穿着的 特定 服装。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 ** 商贸 职业 中专 学校 校服的 选用 采购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校服款式应融合 校园文化内涵,突出育人功能,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民族优秀文化传承。 具体选用需充分考虑学生年龄特征与身体发育规律,兼顾 课堂 学习、体育运动及课间活动等 多场景的 功能性需求。 原则上推行“同校同款”模式,校服款式 经选定 后 应保持相对稳定 。优先选用环保、耐穿、易维护的面料,积极探索 校服循环利用机制。
第五条 校服选用采购应遵循购买自愿、信息公开、程序透明、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小学生校服管理服务平台的应用,构建 征询 选用、招标采购 、 签约订购、售后评价全流程线上操作及多方线下全流程监督的 校服管理机制。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 六 条 学校作为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选用 采购 管理办法、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以及 选用 采购工作方案等;落实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为家长开通线上账号,以便家长深度参与校服选用采购全过程; 公开公示 采购方案、流程、结果、合同、校服质量标准等信息;监督供货企业做好售后服务,每学年开展满意度调查,持续优化校服选 用采 购工作机制;严格遵守廉洁承诺,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整理归档 选用 采购各环节资料,及时向 教育 主管部门备案。
第 七 条 ****学校组建,成员须包含 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 、 学生 和 家长代表 、社会代表等 , 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社会代表主要指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等 。
校服选用组织 监督校服选用采购实施全过程。参与制定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明确选用目标、原则、流程及质量标准;监督选用采购全过程执行集体决策,确保选用结果充分体现学生与家长意愿;查验校服 成衣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 确保校服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 选用 采购流程规范透明。
校服选用组织 内 设组长、副组长、监督员等岗位。 组长应具备 高度责任感 、 较强 组织协调能力及专业素养, 可 由学校提名产生 。学校管理人员代表可作为组长人选。
第三章选用程序
第 八 条 校服采购动议。学校 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委员会充分沟通并取得书面授权后,根据学校制定的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开展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第 九 条 购买意愿征询。遵循“两个自愿”原则,学校 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获采 购相应年级 2/3以上家长同意 后 , 确定 启动 选用校服 工作 。
学校 通过学校官网专题页面、家长会宣讲等多渠道,以图文解读、现场答疑等多形式,主动向全体学生和家长宣传校服选用采购流程与方案、穿着规范、质量保障措施等相关 内容 ,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 条 选用组织组建。****学校根据管理职责指定,负责统筹协调校服选用工作;家长****委员会通过民主推选产生,代表家长群体参与决策;教师代表由教职工大会或教师代表会议民主推荐产生,体现教师意见;学生代表由班级学生民主选举或自愿报名产生,确保学生参与权;****委员会成员外,可额外通过自愿报名或班级推选补充,扩大覆盖面;****学校通过沟通邀请等方式产生,增强社会监督。
组长须在各项工作开展前,确保校服选用组织内全体成员知悉校服管理相关政策、选用采购流程、质量标准、监督要点等,确保成员熟悉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要求和流程;明确内部 各 岗位 的职责范围 ;统筹开展校服选用组织对校服选用及采购实施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第十 一 条 合理确定种类。学校 依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综合考量季节变化、适用场合及学生学习生活需求,广泛征求家长对校服种类的意见,明确需要采购的校服种类,抵制高端化、奢侈化倾向。
第四章采购程序
第十 二 条 选购模式确定。校服选用组织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 集体 研究讨论后确定校服选 用采 购模式。
(一)组织评定组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二)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
第十 三 条 采购意向发布。学校作为采购人统一组织校服选用采购。学校 在征得 采购相应年级 2/3以上家长同意确定选用校服后,及时发布校服采购意向公告 ,原则上不 晚于采购开始前 20日。
第十 四 条 方案征集确认。学校及校服选用组织 依据学校校服选用管理办法,向社会征集采购方案;确定采购相应年级学生校服采购方案后 立即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公示无异议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第十 五 条 供货企业确定。学校 根据校服不同选 用采 购模式实施采购,严禁对参加展示展评的校服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
(一)组织评定组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1. 采购需求发布。结合 采购相应年级学生的校服采购方案,形成采购需求并发布。
2. 意向企业审查。校服选用组织 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做好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3. 评定组组建。 根据 采购校服相应年级人数选取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组成评定组,人数不得少于采购校服相应年级人数的30%(相应年级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不少于3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不少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
学校 对评定组人员进行校园文化、服装专业基础知识、着装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宣传和培训。
4. 投票选定企业。组织意向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学校 确保评定组成员能够充分了解各参评企业的 校服方案; 组织评定组 按照“ 一人一票 ”“质优价宜”“ 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
投票人员数 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90%,供货企业得票数 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 首轮 参评企业得票 均未过半数 ,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企业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 最高且票 数超过 半数 的确定为供货企业。 所有投票 立即公开计票结果,接受校服选用组织、评定组监督。
(二)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
1. 招标文件审议。学校 在取得校服选用组织授权后,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文件范本为基础,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经校服选用组织审查确认。
招标文件 明确投标企业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半年纳税证明材料、出具社保缴纳凭证及财务报告,信用状况良好,且无失信记录等。
2.供货企业选取。校服选用组织选派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并监督评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评标结束后,招标结果 报校服选用组织确认,通过后确定中标企业为采购相应年级的供货企业。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第十 六 条 采购信息公示。学校 对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及时进行 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 七 条 采购合同签订。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学校 使用 ** 市 校服 采购 合同范本与 供货企业 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合同中 明确约定严禁供货企业分包、转包,签订内容 与招标文件一致,并 在公示无异议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合同服务对象 为进行本轮校服 采购的相应年级 学生,服务期可为该批学生在校的3年 。
第 十八 条 下单订购管理。学校 要求供货企业及时上传校服商品信息,并通知家长可线上进行选购下单。由学校归集、审核校服订单,与供货企业做好订单数量核对。
第五章履约验收
第 十九 条 到货留样检验。学校 与供货企业明确校服到货时间。校服到货验收 在校服选用组织全程在场监督下完成。 供货企业 须提供同批次校服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
学校 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留存不同批次、样式的样衣,对校服进行检测验收 。 实 行“ 双送检 ” 制度 ,学校 将 结合实际在校服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一定数量校服 送 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 检 验 。
第二十 条 货款支付管理。待校服检验合格、学生完成校服尺码调换后 ,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货企业付款。
第二十 一 条 监督售后评价。学校须监督供货企业依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为学生因尺码、质量问题产生的更换需求提供保障。同时,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服务评价与满意度调查。
当年度校服采购满意度调查中,供货企业所供应年级的满意度需达到该年级实际购买人数的80%及以上(含80%),方可获得该年级下一年度校服采购合同的续签资格。****学校组织的匿名调查结果为准,供货企业不得干预调查过程。若未达标,学校有权重新招标或终止**。
第二十 二 条 资料存档备案。学校 在完成校服选用采购各环节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包括学校集体决策记录、会议纪要、校服选用工作方案、会议签到表、采购意向征集材料、采购方案征集材料、采购相关文件、采购合同、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公示公开材料、投诉处理、视频影音资料等。
第六章保障机制
第二十 三 条 学校 结合实际探索多渠道保障机制,制定学校校服保障工作制度,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采取多种措施免费提供校服,确保“应保尽保”。
第二十 四 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捐助的方式,为学校或学生提供服装支持。
第二十 五 条 校服费用纳入代收代办费管理 。
收费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质量管理
第二十 六 条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校服质量 符合 安全 与质量标准 ,鼓励推行生态环保设计,使用天然、环保的纤维原料制作校服。学校 在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 中 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制作工艺、包装、配送等有关安全与质量 , 符合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 各校可结合学生和家长的需求适当 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
第二十 七 条 严格执行 “明 标识 ” 制度 。 所有校服 需 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 标识及报告须真实、清晰、耐久,不得涂改或缺失。学校 在验收环节核验标识与报告的一致性, 并将质量检验报告归档存放 。未达标校服禁止发放使用。
第 二十八 条 在“双送检”过程中,若发现校服质量不符合 采购合同 中 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 ,学校 立即书面通知供货企业,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供货企业须承担全部复检费用,并对不合格批次实施退换货处理,同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同一企业连续两批次抽检不合格,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第 二十 九 条 学校 建立校服留样制度。在校服检查验收时随机 抽取不同批次和样式的校服 不少于3 套 ( 件 ) 留样封存 ,留样期限不少于3年,以备后续质量追溯和复检。
第三十 条 对于 教育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的 企业 ,学校不 接受其投标报名或资格申请。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 一 条 学校 定期 接受 教育 主****管理部门 对学校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第三十 二 条 学校 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建立廉洁承诺机制。 对校服选用采购全过程中的廉洁风险 进行管控 , 确保校服 选用 采购管理规范、流程透明、廉洁公正。
第三十 三 条 学校 公开设立校服问题投诉举报电话或邮箱。建立投诉举报及时响应机制。同步完善投诉举报人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有效。
第三十 四 条 校服选 用采 购工作中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借组织活动之名,随意定制段服或班服的;
(二)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校服的;
****委员会授权、校服选用组织监督,擅自组织校服 选用 采购工作的;
(四)擅自续签原校服供货企业的;
(五)滥用行政权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
(六)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向家长收取“双送检”检验费用的;
(七)向“黑名单”企业采购校服的;
(八)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的;
(九)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
(十) 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
(十一)供货企业恶意竞争或变相恶意竞争的 。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 五 条 本办法 参考 《 ****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 》 制定 。
第三十 六 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 三十 七 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 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 商贸 职业 中专 学校
202 5 年1 0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