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成品钢构件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 ****
日 期: 2026 年 8 月 24日
目 录
(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成品钢构件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成品钢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总建筑面积126883.2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0612.05㎡,地下建筑面积26271.22㎡,地下室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6m),地上1-4层钢结构+桁架楼承板(1层:8.5m、2-4层7.5m) ,本次招标工程量暂估5200吨, 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的建设及验收标准,同时达到哈萨克斯坦**国对该项目的正常使用及强制性的标准。
2.1.2 送货地址:****口岸仓库(地址:**丝路荣腾监管库)。
2.1.3结算方式:招标数量为暂估,乙方加工的构件需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结算工程量计量。本工程计量计价参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本工程清单内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后续根据招标版施工图纸及深化、优化后的加工图图纸计算计量;加工量按后续甲方加工指令通知单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吨位不作为最终结算吨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生产能力决策钢柱、钢梁乙方加工用量,乙方无条件配合并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工程量按实际加工完成并甲方认可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量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的深化图示尺寸理论净重量,(不含焊缝熔接重量)以吨计量结算,在计算工程量时,以下工程内容不计重量(其费用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①吊耳、孔洞、垫板以及熔敷金属等;②制作加工余量、材料损耗等;③加工制作组装过程中的临时构件、工艺附件、工艺隔板等。
2.1.4付款约定:(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2)9月15日乙方****工厂并且第一批构件加工完成到达发货条件后,甲方开始付款,每月支付10%,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的90%。(3)预留结算价的10%(最后一车货到达**双方签字确认日期,开始计算质保期的起始日期),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2.1.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保贴商票、中企银链、建信融通或供应链金融产品等(贴息费已由乙方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由乙方自行承担)。
2.1.6供货时间:满足甲方要求。
2.1.7税率13%,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税额,同时调整价税合计金额。
2.1.8钢结构成品钢构件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构件的主材采购、材料损耗、加工制作、****工厂检测及原材料检测,检测资料满足甲方要求)、工艺评定费、 抛丸除锈、防腐底漆、出口标准包装费、材料构件装车、仓储、材料运杂费、备料余料、装车费(含配合人工及所用的机械设备)、服务费、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的驻施工现场配合清点验收相关费、****工厂至甲方指定的**口岸)、保险、保修、税金、票据贴现费用、管理费、规费、利润、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下料切割费、组装焊接费、底漆涂装费(含底漆涂料及人工)、运输费等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口岸过磅费、风险费(风险费已充分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提供深化图及深化模型,乙方负责提材料计划及其余与生产相关的技术工艺文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物价上涨、人工工资上涨、赶工等)。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采购清单》
| 附件1: 招标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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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标准 |
备注 |
| 1 |
钢柱 |
Q355D |
t |
1430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口岸仓库 |
满足规范要求 |
||
| 2 |
钢梁 |
Q355D |
t |
3720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口岸仓库 |
满足规范要求 |
||
| 3 |
弧形梁 |
Q355D |
t |
50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口岸仓库 |
满足规范要求 |
||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
|||||||||
3.1.1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开户许可证。3、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
3.1.3质量要求:验收标准:(1)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提供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应随货同行。钢材除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外,尚应具有碳含量、冷弯试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的规定。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钢构件采购,加工销售业绩。
3.1.5履约信用要求: ①供应商在过去3年中在**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②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③供应商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④供应商涉及正在****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
2026 年 8 月 29 日 18 时00 分至 2026 年 9 月 3 日 18 时 00分。
4.2地点
云上营家
4.3方式
公开招标
4.4售价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9 日 18 时00 分至2026 年 9月 3 日 18 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3日 18 时00 分。加急标书代写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线上投标、云上营家 。电子标服务
5.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投****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将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6.2投标人汇款后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人基本户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行号)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招标人,电子邮箱: / 。
7.开标
7.1时间: 2026 年 9 月 3 日 18 时 00 分。
7.2地点: 云上营家 。
7.3方式: 公开招标,线上开标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上营家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建投发展大厦11楼
联系人: 李艳
电话: 159****9012
传真: /
电子邮箱: /
网址: /
10.信访举报机构
纪检监察部
电话: 0871-****7020
电子邮箱: /
2026 年 月 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 地址: **省**市林溪路建投发展大厦11楼 联系人: 李艳 电话: 159****9012 传真: / 电子邮箱:****@qq.com 网址: / |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 |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已落实 |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附件1:《招标采购清单》 |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3)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6)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若有,将通过云上营家发布 |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附件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形式:通过云上营家发布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通过云上营家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 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查看 。 形式: 通过云上营家发布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1.在投标截止1天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送达。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天的,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投标人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附件 |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运费。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日。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3 年至 2025 年 |
| 3.5.3 |
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年份要求 |
2023 年至 2025 年 |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 年至 2025 年 |
| 3.6.3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签字、盖章的PDF版。 |
| 3.6.4 |
投标文件的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加盖的印章名称必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 年 9 月 3日 下午 18 时 00分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线上报价附扫描件、云上营家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地点: 云上营家 |
| 5.2 |
开标程序 |
在**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上开标,开标程序按平台设定的执行。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
| 7.2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方式: 云上营家线上发布 公告期限: 3天 |
| 7.4.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
/ |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的技术质量要求: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1.3.3 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供应能力: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发送招标文件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做出答复;若异议和答复内容影响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按照2.3条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或投标人做出相应承诺。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相关服务计划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格。
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含利息)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资料。
3.5.3“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不符合4.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的。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要求进行中标结果公告。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或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公章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果有)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 |
| 财务能力要求 |
|||
|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
| 供货业绩要求 |
|||
| 履约信用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
综合评标法(若出现报价一致或报价未达到招标方预期,将进行二轮或多轮报价。)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在**建投“云上营家”电子商务平台上评标标,评标标程序按平台设定的执行。
3.1初步评审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从投标人基本资质、产品质量、财务状况、供货业绩、信誉状况、其他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3.2详细评审
评标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等,评标小组认为需要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成本价佐证、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提出澄清问题。
2.评标小组的澄清问题不得要求或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小组组长确认后发出。
3.投标人的答复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后按要求发送,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评标小组的澄清问题和投标人的答复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3.4评标结果
在云上营家平台公布中标人 。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 总建筑面积126883.2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0612.05㎡,地下建筑面积26271.22㎡,地下室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6m),地上1-4层钢结构+桁架楼承板(1层:8.5m、2-4层7.5m) ,本次招标工程量暂估5200吨, 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的建设及验收标准,同时达到哈萨克斯坦**国对该项目的正常使用及强制性的标准。
2 送货地址:****口岸仓库(地址:**丝路荣腾监管库)。
3结算方式:招标数量为暂估,(1)乙方加工的构件需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结算工程量计量。本工程计量计价参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3)、《**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本工程清单内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后续根据招标版施工图纸及深化、优化后的加工图图纸计算计量;加工量按后序甲方加工指令通知单为准,工程量清单中吨位不作为最终结算吨位。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生成能力决策钢柱、钢梁乙方加工用量,乙方无条件配合并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工程量按实际加工完成并甲方认可的工程量计算。(2)工程量按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的深化图示尺寸理论净重量,(不含焊缝熔接重量)以吨计量结算,在计算工程量时,以下工程内容不计重量(其费用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①吊耳、孔洞、垫板以及熔敷金属等;②制作加工余量、材料损耗等;③加工制作组装过程中的临时构件、工艺附件、工艺隔板等。(3****工厂内验收合格,最后一车货到达霍尔果司口岸前双方核对工程量,办理总结算。
4付款约定:(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30%作为预付款。(2)9月15日乙方****工厂并且第一批构件加工完成到达发货条件后,甲方开始付款,每月支付10%,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的90%。(3)预留结算价的10%(最后一车货到达**双方签字确认日期,开始计算质保期的起始日期),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保贴商票、中企银链、建信融通或供应链金融产品等(贴息费已由乙方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由乙方自行承担)。
6供货时间:满足甲方要求。
7税率13%,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税额,同时调整价税合计金额。
8钢结构成品钢构件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构件的主材采购、材料损耗、加工制作、****工厂检测及原材料检测,检测资料满足甲方要求)、工艺评定费、 抛丸除锈、防腐底漆、出口标准包装费、材料构件装车、仓储、材料运杂费、备料余料、装车费(含配合人工及所用的机械设备)、服务费、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的驻施工现场配合清点验收相关费、****工厂至甲方指定的**口岸)、保险、保修、税金、票据贴现费用、管理费、规费、利润、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下料切割费、组装焊接费、底漆涂装费(含底漆涂料及人工)、运输费等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口岸过磅费、风险费(风险费已充分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提供深化图及深化模型,乙方负责提材料计划及其余与生产相关的技术工艺文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物价上涨、人工工资上涨、赶工等)。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招标采购清单》
投标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的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 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的建设及验收标准,同时达到哈萨克斯坦**国对该项目的正常使用及强制性的标准。
四、验收标准及要求
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钢材、油漆均需按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办理材料进厂报验,监理旁站见证取样复验,投标方对所采购的主材、油漆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原材料复验卖方必须委托有CM****实验室检测,出具CM检验试验报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钢材、油漆复验不合格,不得用于本工程,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投标方承担。钢材除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外,尚应具有碳含量、冷弯试验、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的规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成品钢构件采购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相关服务计划
八、其他资料
****:
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成品钢构件采购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约束,以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的投标总价,按合同约定提供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招标人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项目名称)(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结算付款等一切相关事宜,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成品钢构件采购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合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应。
一、如我方中标:
(一)我方承诺坚决服招标人的指挥和安排,按合同约定完成供应,保证不发生停止供货及消极供货等行为。
(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政府机构、****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不正当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滞留、不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在接待场所或拉挂标语、横幅等情况。
(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向招标人承担10-5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前述行为的严重性由招标人决定,我方无条件接受。
(四)我方擅自停止供货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我方接受招标人从结算款中扣除违约金及我方原因给招标人造成一切损失产生的赔偿金。
****公司保证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供电汇回单的复印件。
| 序号 |
物资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钢结构成品钢构件含税综合单价(元/吨)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吨) |
税金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交货地点 |
| 数量 |
(元/吨) |
(元) |
(元) |
|||||||
| 1 |
2 |
3 |
4 |
5 |
||||||
| 1 |
钢柱 |
Q355D |
吨 |
1430 |
||||||
| 2 |
钢梁 |
Q355D |
吨 |
3720 |
||||||
| 3 |
弧形梁 |
Q355D |
吨 |
50 |
||||||
| 合计 |
5200 |
|||||||||
| 备注说明:(1)税率13%,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税额,同时调整价税合计金额。 (2)钢结构成品钢构件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构件的主材采购、材料损耗、加工制作、****工厂检测及原材料检测,检测资料满足甲方要求)、工艺评定费、 抛丸除锈、防腐底漆、出口标准包装费、材料构件装车、仓储、材料运杂费、备料余料、装车费(含配合人工及所用的机械设备)、服务费、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的驻施工现场配合清点验收相关费、****工厂至甲方指定的**口岸)、保险、保修、税金、票据贴现费用、管理费、规费、利润、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下料切割费、组装焊接费、底漆涂装费(含底漆涂料及人工)、运输费等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口岸过磅费、风险费(风险费已充分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提供深化图及深化模型,乙方负责提材料计划及其余与生产相关的技术工艺文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物价上涨、人工工资上涨、赶工等)。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 注册地址 |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 公司类型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照 |
||||
| ****银行 |
||||
| ****银行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注:1.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二)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对应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质量要求相关资料
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 物资名称 |
|
| 规格和型号 |
|
| 项目名称 |
|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附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没有此项情况的,须自行承诺,格式按以下要求执行。
关于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公司****集团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我公司承诺以上情况真实有效,若发生瞒报、不报等情况,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且不提出任何异议。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附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八、钢结构工程技术、质量、打包管理要求
1.本要求适用于本项目所有钢柱、钢梁、支撑、预埋件、****工厂加工制作全过程技术管理,所有加工、质检、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构件加工必须以施工图纸、钢结构深化设计图、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及现行国家、行业规范、项目专项技术方案为依据。
3.坚持先交底、后施工,先检验、后转序原则,实行全过程工序管控、质量追溯。
1.加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完成图纸会审、深化图纸审核,核对构件尺寸、节点形式、坡口形式、连接方式、材质要求,对图纸疑点、矛盾处及时与设计、项目部沟通确认,严禁凭经验擅自施工。
2.正式加工前完成全员分级技术交底,明确加工标准、精度要求、焊接参数、探伤等级、涂装要求及成品保护要求,留存交底记录。
3.所有设计变更、现场技术通知必须书面下发,标注执行范围及生效时间,及时更新图纸并传达到各班组。
4.建立构件台账,统一进行构件编号、分区编号,做到一构件一编号,保证工厂加工、运输、现场安装可追溯。
1.钢材、焊材、螺栓、涂装材料、辅材等进场时,必须随车附带完整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检测报告,技术人员逐项核对规格、牌号、炉批号、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做到证物相符。
2.按规范及项目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抽样复检,钢材、焊材、涂料等复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严禁使用,并做好隔离退场记录。
3.原材料分区分类堆放,做好防雨、防潮、防锈、防变形保护,高强螺栓、焊材按规定存放、烘焙、领用。
1.严格按照深化图纸及排版图进行放样、号料、下料,优先采用数控切割设备,保证下料精度。
2.切割断面不得存在裂纹、夹渣、分层、毛刺、缺棱等缺陷,切割后及时清理熔渣与飞边;重要构件、对接接口需对切割面进行打磨处理。
3.严格控制下料尺寸、对角线、坡口角度、坡口深度,首件下料必须自检、复检,首件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4.合理排版,优化用料,减少废料,同时避免构件产生强行组对应力。
(五)组对、拼装工序技术要求
1.构件组对前校正零件变形,清理对接接触面、坡口处铁锈、油污、氧化皮等杂质。
2.严格控制组对间隙、错边量、端部垂直度、平面度、轴线偏移等关键参数,符合设计及规范允许偏差。
3.大型构件、异形构件、双曲面构件实行胎架工装定位拼装,设置可靠临时加固措施,防止拼装、焊接过程产生位移与变形。
4.复杂节点、多件****工厂预拼装,核对整体匹配精度,提前整改偏差,保证现场顺利安装。
(六)焊接工序技术要求
1.焊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施焊;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评定及专项焊接工艺参数。
2.根据构件材质、板厚、焊接位置选用匹配焊材,焊材按规定烘干、保温、领用回收。
3.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区分全熔透焊缝、部分熔透焊缝、角焊缝,保证焊缝外形尺寸、焊脚高度符合要求。
4.长焊缝、大截面构件采用分段、分层、对称、反向施焊工艺,控制焊接应力与焊接变形。
5.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开展焊缝外观检查、无损探伤(UT/MT/RT),探伤比例、探伤部位严格执行图纸及规范,探伤不合格焊缝按返修方案整改并复检。
(七)矫正、制孔工序技术要求
1.构件焊接完成并冷却后及时进行变形矫正,优先采用机械矫正,热矫正严格控制加热温度及冷却方式,严禁违规水冷。
2.高强螺栓孔、普通螺栓孔采用机械制孔,严禁气割扩孔、烧孔;孔径、孔距、孔群位置、垂直度满足规范偏差要求。
3.矫正完成后全面复核构件外形尺寸、弯曲、扭曲、翘曲等指标,验收合格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八)防腐与涂装技术要求
1.涂装前对构件表面进行除锈处理,除锈等级、粗糙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执行,除锈完毕及时清理粉尘、杂质。
2.严格按照设计涂层体系、漆膜厚度、涂料品种、涂刷顺序施工,控制涂装环境温度、湿度、通风条件,雨天、雾天、高湿环境禁止室外涂装。
3.逐道检查干膜厚度,做好厚度记录;柱脚、连接坡口、摩擦面、螺栓孔等部位按要求做好遮蔽保护,禁止误涂。
4.涂装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避免磕碰、划伤、污染漆膜。
(九)构件验收、标识及出厂管理
1.构件实行工序自检、班组互检、专职质检员专检三检制度,每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转序。
2.构件成品完成后进行整体终检,核对构件编号、外形尺寸、焊缝质量、涂装质量、附件完整性,出具构件出厂验收记录。
3.按统一标准喷涂构件编号、轴线号、方向标识、重量标识、吊装点位标识,标识清晰、牢固。
4.构件装车、捆绑采取防变形、防磕碰、防滑移措施,随货附带完整出厂资料:材质证明、复检报告、探伤报告、焊接记录、验收记录等。
(十)成品保护与运输技术要求
1.成品构件分区堆放,设置垫木、隔离措施,防止变形、锈蚀、漆膜损坏;叠放构件控制堆放高度。
2.大件、异形、薄壁构件单独存放、单独运输,运输过程做好支撑、捆绑、防护,运输前核对装车清单,避免错发、漏发。
(十一)技术资料管理
1.安排专人全程收集、整理加工技术资料,做到资料与施工同步、数据真实、签字齐全。
2.全套加工资料分类组卷,随构件分批移交项目部,保证资料完整可追溯。
1.构件加工严格遵照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行国标规范、项目专项方案执行,严禁私自更改尺寸、材质、节点及焊缝形式。
2.落实三检制:班组自检、工序互检、专职质检员专检,不合格工序严禁流转下一道施工。
3.所有加工原材料、成品构件质量可溯源,资料同步闭环,不合格材料、不合格构件严禁出厂进场。
1.钢材、焊材、高强螺栓、防腐油漆、垫板等主材辅材进场,必须附带原厂合格证、力学性能报告、炉批号资料,专人核验规格、材质、厚度,做到证料一致。
2.Q355D等主材按规范见证取样复检,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3.材料分类垫高堆放,做好防雨防锈隔离;焊材分类烘干保温存放,高强螺栓密封防潮保管。
4.不合格材料立即隔离标识,限时清场,严禁混用。
1.统一采用数控自动切割下料,放样排版专人复核,严控构件长度、坡口角度、板边尺寸。
2.切割断面无裂纹、分层、夹渣、超大毛刺,坡口面打磨平整,全熔透焊缝坡口必须打磨露出金属**。
3.实行首件验收制度,首件尺寸、坡口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下料加工。
4.严控下料累计误差,避免拼装错边、拼接间隙超标问题。
1.构件拼装必须使用专用工装胎架定位,保证构件直线度、垂直度、截面尺寸达标。
2.拼装前彻底清理坡口、拼接面铁锈、油污、氧化皮;严控拼接间隙、错边量,符合设计及规范限值。
3.大尺寸构件、交汇节点、吊装受力节点,工厂提前预拼装,校核匹配精度,提前整改安装偏差。
4.临时点焊焊材同正式施焊焊材一致,点焊缺陷及时打磨清除。
1.焊工持证上岗,证件适配对应材质、焊接工艺,无证人员禁止施焊。
2.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评定参数施工,区分全熔透、部分熔透、角焊缝施工标准,K型坡口焊缝成型饱满、无夹渣气孔。
3.厚板、长焊缝采用对称分段退焊工艺,减小焊接变形、焊接内应力。
4.完成外观全数检查,设计要求焊缝按比例开展UT超声波探伤,探伤不合格编制专项返修方案,返修复检合格后方可验收。
1.构件焊接冷却完成后统一矫正,优先机械矫正;火焰矫正严控加热温度,Q355D钢材严禁水冷急速降温。
2.螺栓孔全部机械钻孔成型,严禁气割扩孔、烧孔,孔距、孔径、孔群垂直度满足安装精度要求。
3.矫正后复核构件扭曲、侧弯、挠度尺寸,超标构件二次整改,达标后方可转序。
1.涂装前除锈等级满足设计要求,表面粗糙度达标,粉尘杂物清理干净。
2.严格按照设计漆膜厚度、油漆配套体系分层涂刷,严控施工温湿度,雨天、结露天气停止涂装作业。
3.坡口接触面、高强螺栓摩擦面、柱脚预埋接触面做好遮蔽保护,禁止刷漆污染。
4.每遍漆膜干膜厚度实测记录,漆膜起皮、流挂、漏涂部位打磨补涂。
1.成品构件逐件复核外形尺寸、焊缝质量、涂装外观、开孔位置、附属连接件完整性。
2.构件统一喷涂分区编号、轴线标识、吊装点位、正反朝向标识,字迹清晰耐久。
3.出厂配套移交:材质报告、复检报告、焊接记录、探伤报告、工序验收记录全套资料。
4.装车垫护绑扎到位,防止运输磕碰、变形、漆面破损。
1.严控构件拼装累计偏差,分区加工、分区校核,适配现场吊装对接;
2.严控焊接变形、焊缝气孔、未熔合缺陷,专人旁站管控焊接工艺;
3.杜绝气割扩孔、坡口随意打磨、私自更****加工行为;
4.做好成品全天候防护,堆放垫木合规,避免自重变形、漆面破损。
1.加工全过程质量资料同步收集,工序验收、交底、复检、探伤、出厂验收资料签字齐全,分类组卷,随构件同步移交项目部,满足竣工验收归档要求。
钢结构工程打包运输方案(暂定,****公司针对该项目具体方案调整)
(一)主要构件类型
1.本工程的钢结构的构件主要采用散件运输,****工厂成品运输,部分采用散件发运至现场后进行拼装焊接,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中钢柱、钢梁、预埋件、弯扭节点等直接加工为成品后运输至现场,其余的网格直线段、钢桁架****加工厂的具体制作情况,采用散件并以打捆的形式采用汽车运输至**口岸后,再换车采用境外汽车运输的方式运输至施工现场。
(二)包装原则
1.按深化图分成罩棚结构、钢框架结构、出入口钢结构、**结构、连接支座,分别包装并按图纸编号标识注明;
2.为减少运输体积和包装材料,散件均按分区编号所包含的零部件配套打包,根据主要大尺寸零部件,将小零部件塞进管道内,端头用封板焊死;若小零部件塞不进主要大尺寸零部件,则按零部件相同编号归集,采取铁箱包装。
3.主要大尺寸零部件按桁架相同编号归集的原则进行打包,同种规格、型号包装,并按图纸编号标识注明。
4.不是同一分区的构件不得混合打包,零、构件必须按深化图注明其构件及零件编号。
5.分区出厂构件编号要有明显的区域标识;
6.所有构建应按深化图构件编号,在构件两端部喷涂构件编号(加打钢印,字高50mm),喷涂于构件上的字体高度≥80mm,字体为红色。货物的外包装标识内容清晰。标识喷涂,要求字迹工整、清晰、颜料耐久,不易褪色和脱落。
7.梁、柱、支撑、桁架杆件,不得混合打包,包装捆内构件应严格按轴线、区域、楼层分类归集要求执行,不得随意混合包装。
(三)钢结构件的包装
1. 所有的柱、梁、上下弦杆等大件采用集捆裸装,集捆框架采用10#槽钢对接焊接,封口采用M20的普通螺栓连接,以每个包装的重量≤10吨,包装尺寸宽≤1.25米,高≤1.25米。各尺寸方向上应尽量减少大尺寸的突出,打包框架间距不得大于2.5米,且不少于两道。构件两端伸出框架部分不得形成弯曲下垂,所有包装材料均不作防腐要求。下载
图四
2.散件集装要求:
本工程中存在圆管根据制作、工艺和安装,其中连接耳板这部分的连接板需要装于封闭的铁箱内(包含发至现场安装的小件均采用铁箱)。铁箱采用10#槽钢为主体构架,箱体采用-3mm钢板制作,箱体尺寸一般按1100mm×1100mm×1100mm制作,装箱后总重不宜超过5吨。如下图所示:
3.零部件、构件编码的标识
3.1每个独立的钢构件都应在其本体上打上编码钢印。对于大型钢构件应在构件本体的两端打上编码钢印,同时在构件本体的显著位置,用白色油漆或暴露在自然环境下而不褪色的白色颜料,工整地书写至少两处。
3.2对于不宜打钢印的货物,应视其大小,将编码标识在显著位置,用白色油漆或暴露在自然环境下而不褪色的白色颜料,工整地书写至少两处。
3.3编码****,字迹应非常清晰,方便辨认。
3.4每个钢结构构件上必须用白色油漆或暴露在自然环境下而不褪色的白色颜料注明其吊耳位置、构件重心等,必须采用不同的识别颜色进行分开标识。
3.5所有喷涂于构件上的字体高度≥70mm。
3.6其它注意事项
3.6.1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多功能物流配送综合体工程为海外项目,要求加工方根据我方提供的相关样表编制出口物资清单,提供给买方,卖方编制的出口物资清单必须先经买方驻场人员审核无误后,才能正式用于出口物资唛头、装箱清单制作。
3.6.2每个包装必须张贴(如唛头号、装箱清单),唛头粘贴(悬挂、喷涂、刚性固定等)牢固,防水、防运输损坏。并且实物的数量、体积、重量必须与出口物资清单相符。每个包装必须固定至少2个唛头左右对称,以利于货物交接和清查货物的需要。
3.6.3货物的外包装标识内容清晰,标识喷涂,要求字迹工整、清晰、颜料耐久,不易褪色和脱落。
3.6.4 钢柱、钢梁包装捆上翼板做长度中点重心标识线,往两边各3.5米做转运标识线,吊点标识线。铁箱要有方向、重心、吊点标识。
3.6.5所有包装焊接接头必须焊牢固,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在吊运过程中不受损或者散包。所有包装完成后必须报买方驻厂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装车运输。
3.6.6打包总原则:
①坚固耐运,确保构件不被磕碰挤压变形,底漆漆面不被刮损;
②体积与重量吨比例尽量控制在2:1以内,尽可能多的去靠最大装载限额以降低运输成本;③国内车最大装31吨,境外车最大装22吨(含打包毛重),车内尺寸为:国内13米车:长13米*宽2.3米*高2.6米,国内17米车长17米*宽3.0米*高2.6米;境外车长13米*宽2.3米*高2.6米,注意出境换车时取出的超重部分需合理安排单独打捆,确保境外换车时取出成捆构件的便捷性和时效性,且确保在境外每车能装够22吨。
(一)运输方案
****公司多年来国际多式联运项目的成功操作案例,从物流专业的角度出发,在 充分利用现有**的情况下结合本项目情况,策划出在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
编制合理的物流方案,运输设备大致如下:
公司 公路运输 **口岸换装为哈萨克斯坦车辆 公路运输 阿斯塔纳;
从 公司至**口岸全程约 公里,从**至阿斯塔纳全程
约 1500 公里,道路情况良好,完全满足本项目设备运输需求。
1.2. 运输时效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运输时间(天) |
备注 |
| 1 |
公司至**口岸 |
2 |
17.5 米 |
| 2 |
**口岸换装及中国报关 |
2 |
|
| 3 |
哈萨克斯坦努尔绕尔口岸转关 |
2 |
13 米 |
| 4 |
努尔绕尔口岸至阿斯塔纳运输 |
3 |
|
| 5 |
合计 |
14 |
本项目选择**口岸出境,**口岸位于****市境 内,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边界以蜿蜒的**河为界, 口岸条件十分成熟,通关效率
主要受哈萨克斯坦努尔绕尔口岸通关效率影响。
**口****海关监管库,国内送货车辆运抵**口 ****海关监管库之后,安排哈萨克斯坦车辆进入到监管库进行装车作 业,随后进行中国报关及安排出境,哈萨克斯坦普货运输车辆为 13 米**道,
限载 22 吨,货箱尺寸 13 米*2.3 米*2.6 米。
n 拟投入设备**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使用口岸 |
最大承载力 |
备注 |
| 1 |
汽车吊 |
徐工 QY25E |
1 |
** |
25 吨 |
换装 |
n 设备性能参数
| 序号 |
类 别 |
参 数 |
| 1 |
型号 |
徐工 QY25K5E |
| 2 |
尺寸 |
12780×2500×3400 |
| 3 |
基本臂最大起重力矩 |
1005kN ﹒m |
| 4 |
最长主臂 |
41 |
| 5 |
最大额定总起重量(kg) |
25000 |
下载 n 换装作业规范
为确保装车作业过程中各环节的高效、安全,依照《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 标准》等国家、地方及行业内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作业的相关要求,制定换
装技术作业方案。
换装场地要求
| 地理位置 |
**口岸 |
| 采取装卸车车方式 |
1 台 25 吨汽车吊,其他设备按需投入 |
| 装车要求 |
场地:长 300 米,宽 300 米 |
| 净空:无空中障碍。 |
|
| 地面承受压力 |
满足换装要求 |
换装作业安全技术保障
(1) 为确保设备装卸车安全,选派经验丰富的作业人员到达现场执行装卸车
任务,装卸车作业前由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2) 装卸车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
(3) 装卸车过程中要安排专人监护吊车作业,若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负责
人反应。卸车时各工种之间要加强沟通,明确指挥,保证设备卸车安全。
(4) 起重由专人指挥,指挥吊装时要使用口哨,戴好起重指挥臂章,起重信 号要准确、清楚。操作人员必须集中注意力,听从指挥操作叶片起吊时缓慢进行, 四角位置各系挂溜绳。叶片吊离车/货位 100mm 后静止,检查吊车的性能和刹车是否良好,确定吊车技术性能良好后继续吊装。
(5) 四角安排专人防护,随时向起重指挥汇报情况,避免叶片与周围物件发生刮擦。
下载(6) 作业完成后,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协调沟通收货人指定的负责交接货物的人员的良好关系,以保证交接工作畅 通;对收货人卸货货场以及装卸条件进行提前协调和确认,以保证最短时间卸货; 协调收货人报关员的清关工作,以保证卸货交接的进度;对货物现场的卸货交接进行拍照,并协调顺利拿到清洁交接单;
由于本项目属于国际运输,涉及多次装卸倒运,对包装要求做如下要求:
1. 运输包装要求
1.1、包装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 及相关包装标准 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 GB/T4892-1996《硬 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 13757-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
1.2、合同设备、材料的运输包装应根据外贸运输海、陆运输方式多、装卸次 数多、运输距离远和运输周期长的特点,合理设计,合理用料,保证设备、材料在国内外全程运输过程中装卸、堆码、储存方便安全。
1.3、B 类物资运输包装设计须使包装物具备一定的堆码能力,即高度在 2 米 以上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两件同类货物;高在 2 米以下的货物能保证安全堆码四至五件同类货物。木箱、铁箱、托盘、框架顶部一般须采用平顶形式。
1.4、起吊位置的设计
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根据货物的长度、重量和重心情况合理设计起吊位置, 并标明起吊点。单件重量在 10 吨以下的设备,包装物底部必须留有铲孔,以适应 不同方式的装卸作业。木箱、托盘的起吊位置及上部适当位置须根据货物的重量加装相应规格的护角铁板,以增加强度。
1.5、重心点标注:各种方式的包装均须标注重心点。
主机设备及金属结构件须按以下八种包装方式进行运输包装,不允许有下述八种以外的包装方式。单证中的包装方式中英文表述统一按些列对照翻译。
2.1、木箱 (WOODEN CASE):必须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榫槽接缝全封闭式木箱, 禁止采用花格木箱。包装箱用材为松木或同类材料,不得使用纤维板、竹皮板等 其它材料。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 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易碎设备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纸箱或木箱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或窜动。包装箱充满度不低于 90%。 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中心较明显的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平衡。
2.2、铁箱 (IRON CASE): 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 (台) 等电气设备必须进行防潮、防锈、防震包装处理后再采用铁箱包装方式。
2.3、托盘 (PALLET):同规格尺寸的小型箱装货物应采用托盘组合包装方式, 组合包装后的托盘重量一般为 2 至 3 吨,体积不小于 2 立方米。托盘包装必须组合牢固,确保不散捆。
2.4、捆装(BUNDLE):中型钢结构和管件,采用捆装方式。须以角钢和槽钢为 材料进行捆扎,长度 5 米以下的货物至少捆扎 4 道,长度 5 米以上的货物至少捆 扎 5 道,确保不散捆。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以及钢结构与捆装材料之间,须加衬胶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蹿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件磨损或丢失。
2.5、框架(FRAME):小型钢结构的管件,采用以槽钢、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框 架包装。不得使用木质框架。设备必须框在框架内,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 蹿动、碰撞的潜在因素。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途中铁件直接接触磨擦, 减薄产品局部厚度,成为机组运行中隐患,对于受内压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进行水压实验的管、筒形部件应在实验后排除内部剩水、杂物,干燥后再封口包装。
2.6、裸装 (NUDE CARGO):用于可以裸装设备的包装。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 底盘上。底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牢靠、便于装卸的要求。裸装货物重要部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防护包装措施。
2.7、桶装 (TUB):用于油料、化工材料等的包装。
2.8、卷装 (ROLL):用于电线、电缆、钢丝绳等货物的包装,应尽量采用钢木包装方式。
3.1、除运输包装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特性认真做好产品的防护包装工作。防护包装主要有: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震、局部防护等方式。
3.2、须采用防雨、防潮或防锈措施的设备不得采用捆装、框架、裸装的包装方式。
3.3、以裸装、捆装、框架方式包装的设备,法兰、螺栓、裸露的加工表面及包装框架,必须涂防锈漆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3.4、易受潮气侵蚀锈损的设备必须封装在防水或密封的坚固容器内,容器内 还应放入适当的干燥剂并充入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以确保容器的低湿度。采取 充氮保护措施的设备,其检测氮气压力的压力表、阀门的外部必须以钢质材料进 行防护包装,并加锁。国内外装、卸船和工地设备交接时,有关方面须认真检查容器内氮气的压力情况。
3.5、全部包装箱内的设备应能在工程工地现场露天储存 12 个月以上,保持完整无损。
3.6、防护包装要求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12337 的规定。
(1)防水包装(GB7350 防水包装技术条件)
(2)防潮包装(GB5048 防潮包装)
(3)防霉包装(GB4768 防霉包装技术要求)
(4)防锈包装(GB4879 防锈包装 )
(5)防震包装(GB8166 缓冲包装设计方法):
(6)局部防护包装:凡需进行局部防护包装的货物必须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必要的局部防护包装。
如有需要,各种方式的运输包装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装性能检验, 分别按 GB/T4857 中 21 个标准执行。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 种类表 ”的商品,在产品质量报验的同时,还须申请商检机构对产品的运输包装进行性能检验。
5. 产品装箱资料的编制和装箱要求
5.1、产品装箱资料由供方按需方规定的种类、份数和编制要求制作。
5.2、装箱资料须用塑料袋封装 (资料较多时还应另装入一只木箱) ,然后将 其固定放置在产品批次发运第一箱内。资料过多无法装入产品包装箱时,可单独装资料箱,并将“资料 ”字样标记在包装箱的品名规格栏目内。
5.3、包装箱内每一单位零部件均应系有中英文书写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图号、图纸序号、装箱单号等。
5.4、包装箱内所装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应与标签及装箱单记载的内容三者完全一致。
5.5、捆装、框架、裸装及卷装的包装货物,应将装箱单、箱件清单等资料集中装入资料箱。
5.6、装箱单及箱件清单在相应部门完成后,应送入质检部门签字并加盖检验公章或质检部门公章。
6.1、木箱包装
首先在每个木箱里面要放装箱单(Packing list)一份,另外,将另一张装箱 单用塑料袋多层包好,确保不会被水侵蚀。用小块三合板将封包妥的装箱单钉在木箱上左端板的右上角,并在三合板上用油墨刷写(Packing List)。
6.2、拖架捆绑包和裸装;、
将封包妥的 2 份装箱单分别装入 2 个钢管内,钢管一端焊死,另一端用木塞 严密堵塞,确保雨水不能渗入。将该 2 个钢管用铁丝分别固定在拖架包装件和裸 装件的不同位置上。并且对于裸露包装的设备,供方需要用金属标签或者在包装和单件物品上直接刷写上相应的包装储运标志。
6.3、任何散件都要在包裹或者捆上贴上可辨识的标签,标注合同号、主要设 备编号、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它在装配图上相关的位置编号。所有的备件和工具都必须与所供设备分开包装,并且要按照以上所提及的方法做出详细标识。
6.4、每一个箱件中的任何一个零件均应有可辨识的标签,标注上相应的零件 工厂编号、图号、品名、所属设备或部件名称图号及供货厂家名称等(中英文对照标注)。
为了便于装箱,木箱包装尺寸需控制在长*宽*高=3000mm*2100 mm *2200 mm
以内,单个木箱重量控制在 3 吨以内,以便于装箱工作。
7.2. 铁木联合包装箱
铁木联合包装箱的箱体框架是铁质的,箱体的封闭是木质的。特点:强度大,不易变形,负重性比较好,适于多式联运。
7.3. 框架木箱
框架木箱的框架主体是木质的,最大包装重量 200~2000kg;最大外形尺寸
8000mm×3500mm×3500mm。使用与电器、机电类产品的包装制作材料需要熏蒸。
7.4. 普通木箱包装
普通木箱包装适用于包装货物重量200kg 以下,内尺寸长、宽、高之和在2600mm
以下的货物包装。包装较小不适于多式联运。
7.5. 框架包装
框架包装是一种敞开式的包装,没有密封,适合包装对产品的外表要求很严
的,在运输过程外表不得有磕碰的。
框架包装在包装一些形体较大,重量不是很重的非标类货物时较好,同时一
些施工设备类,由于其外表部件易收到磕碰而发生损坏,也采用此类包装。
下载框架包装时,包装件的底部的接触包装框处需要强度足够的横梁支撑,以免过度负重而发生变形,导致框架连接处脱焊开裂。需要码高的同样要有强度足够的立柱支撑。
7.6. 捆装包装
捆装包装要注意金属结构件的组合方式,利用相互的突出部分。金属机构件 运输量里占的比较大,几乎所有的金属结构件全部采用此类包装,应注意各部件的套嵌从而合理的节省发运包装体积。
包装紧固及吊点设备操作可参考如下的图示,需根据不同的设备重量采用强度相当的材料加固:
7.7. 裸装包装
裸装包装主要是形体较大的一些设备的外壳或者非标件等,裸装件一般的体积较大,在包装形式上多采用套装、填充等方式。
较为贵重的设备类采用裸装时需要注意保护裸露在外的易损部件,特别是突出在设备外的的部件,在保护时可以采用框架或者木箱罩住。
7.8. 防潮包装
对于电机、电器控制器等一类需要进行防潮包装的,厂家应根据设备的防潮要求,选择透湿度符合设备防潮等级要求的一种或多种材料进行包装。
| 防潮材料分类 |
透湿度 g/(m2.24h) |
| 轻度防潮材料 |
100 |
| 普通防潮材料 |
50 |
| 高度防潮材料 |
15 |
| 相当高度防潮材料 |
5 |
| 极高度防潮材料 |
1 |
| 真正防潮材料 |
0 |
各种包装材料的透湿度,在设计防潮包装时,仅可作为参考数据。
7.9. 唛头标识
下载1、大型设备唛头如果采用铁皮制作,应刷上油漆,并且唛头颜色及字体需清晰不褪色。
2、普通纸答应并贴在外箱上的唛头,应做好防雨套,并保证唛头不易脱落适用于多式联运。
3、管道弯头、散件应在每件零件的外表面用油漆刷制编号和唛头,并避免使用腐蚀管道弯头、散件的油漆。
4、管道的编号及唛头应在管壁外表面用油漆刷制,并避免使用腐蚀管道的油漆。
5、金属结构件的编号及唛头应在结构件外表面用油漆刷制,并避免使用腐蚀结构件表面漆的材料
6、铁框架铁皮包装箱的唛头应用不锈钢制作并铆钉在外部合理的位置。
7、木箱上的唛头应采用喷漆方式,颜色鲜明,字体清晰。
图示:唛头刷制不好,字体太模糊。
8、内部零件如有纸箱包装,应打印相关内容并贴在纸箱外部,颜色鲜明,字体清晰。
禁止使用的唛头
1、手写的木箱外唛头
手写的木箱外唛头容易造成遗漏,导致清点时出错。
(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最终以OA流程版为准)
成品钢构件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工程名称 :(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
买 方 :
卖 方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省**市**区林溪路188****集团发展大厦11楼
成品钢构件购销合同
买方:
卖方: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工程买卖成品钢构件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材质 |
生产厂家、品牌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 |
|||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 成品钢构件 |
/ |
吨 |
|||||||||
| 合计 |
|||||||||||
1.本合同固定包干含税综合单价为 元/吨,暂定总价(含税) 元(大写:),其中不含税价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税额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税率 %。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税额,同时调整价税合计金额。
2.本合同的数量为暂估,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据实结算。3.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工作内容为: 。
(1)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2)浮动单价的浮动机制: / 。
4.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固定单价,钢结构成品钢构件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构件的主材采购、材料损耗、加工制作、检测、工艺评定费、抛丸除锈、防腐底漆、出口标准包装费、材料构件装车、仓储、材料运杂费、备料余料、装车费(含配合人工及所用的机械设备)、服务费、出现较大质量问题的驻施工现场配合清点验收相关费、****工厂至甲方指定的**口岸)、保险、保修、税金、票据贴现费用、管理费、规费、利润、生产要素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下料切割费、组装焊接费、底漆涂装费(含底漆涂料及人工)、运输费等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风险费(风险费已充分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物价上涨、人工工资上涨、赶工等)。
5.直管部:海外事业部。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卖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的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执行,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 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的建设及验收标准,同时达到哈萨克斯坦**国对该项目的正常使用及强制性的标准
第三条 交货时间、方式及供货期间
1.交货方式:买****工厂提货,卖方负责装车。
2.运输方式及费用:卖方按照买卖双方及货代三方共同确认的出口标准进行打包,确保构件跨国运输及在口岸换车装卸货时打包的坚固性,有关打包及装车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交货地点:卖方工厂,买方指定收货人子登新,联系方式136****0815。
4.装货:由卖方进行装货,合同单价中已包含此装货费用。装车方案按买方要求执行。
5.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个站全部构件完成交付。
6.交货时间:
第一阶段 站:分 批次交付(数量暂估,据实结算):
①第一批:最迟 年 月 日前交付;
②第二批:最迟 年 月 日前交付;
第二阶段 站:分 批次交付(数量暂估,据实结算):
7.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灭失、损毁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第四条 货物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1.卖方货物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货物的包装物由卖方负责提供,买方负责回收和处置。包装物费用如合同中没有特殊说明,不得向买方另外收取。卖方如果对包装物回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否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置。
2.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等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无变形运抵合同交货地点。
3.钢构件采取槽钢打捆、铁箱包装等散货运输包装方式,卖方必须按照买方《技术协议》、《出口包装方案》要求进行构件标识、分区、分构件类别打包、喷涂吊装标识,制作、粘贴唛头,编制出口物资清单,提供出口所需相关资料,卖方交付的所有 零件、配件 的包装应根据材料特点具体设计槽钢托盘或者铁箱,卖方对包装的风险负责,因包装设计、制作、质量等原因造成散包、货物破损或变形等损失的,由卖方承担责任。卖方完成包装及出口资料编制,应报请买方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出口物资清单编制样表详见附件2 装箱详单样表。
4.卖方保证在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在不影响安装进度的前提下尽快给予调换和补齐缺件,且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延迟交货。
5、钢结构出厂至报关阶段要求
(1)工厂打包环节:
①坚固耐运,确保构件不被挤压变形;
②体积与重量吨比例尽量控制在2:1以内,尽可能接近最大装载限额;
③最大装载量:国内车31吨;境外车22吨(含打包毛重);车内尺寸为:国内13米车:长13米*宽2.3米*高2.6米,国内17米车:长17米*宽3.0米*高2.6米;境外车长13米*宽2.3米*高2.6米(仅有此车型)。在打包时除优先考虑按施工区域集中打包构件外,还需注意出境换车不能拆散单捆构件从31吨减重至22吨,所以要考虑单捆构件的重量和装车尺寸,综合现场找零件拼装方便以提高施工效率、口岸换车高效以缩减运输清关时间及按最大装载量装车以降低成本三个控制要点的有机统一。
④****海关清关问题,打包过程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打包工作,不能混装、乱装,装车过程中提高打包效率。清关文件资料纸质版随车运输至哈萨克项目,电子版发相关人员保留。
(2)工厂装车环节:
①用车计划:工厂及物****事业部组建沟通群,工厂需提前至少一天提出车辆需求计划,明确用车具体时间及车辆数量、规格型号,物流单位在需求计划当天公布司机信息,****事业部动态掌握司机位置。
②由于乙方提错用车计划或构件不具备出厂装车条件导致增加的压车费、空车费由乙方承担。
③垫木费:带牛腿的钢柱装车时需要保护垫木,垫木费含在乙方综合单价中。
(3)出口物资清单编制要求:
①按车编制,参照6个车站模版执行即可,构件离厂当天最迟次日需将资料(出口物资清单+装****事业部,****事业部复核后将资料传至亚欧进行境外订车及报关清关资料准备。
②请工厂仔细核对数据,出口项目是先报关,再根据甲方通知按报关单数据开具增值税发票,所以请务必保证不漏报不瞒报。
③按车编制,每发一车统计一份出口物资清单及照片,文件命名方式参照截图执行,每车拍6张照片作为清关依据。
(4)出口物资其他事项:
①钢衬垫按照总长发现场,不组装在钢构件上;
②打码字体高度可根据厂内机器高度调整,但应确保标识能满足构件区分要求;
③小件编号只标一面,都标在上表面,但应确保标识能满足构件区分要求;
④连接板数量少,不做箱子,用钢带打包,再用角铁固定。
第五条 验收
1.货物发出前卖方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并向买方出具相应的发货凭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及质量证明等资料作为交货的初步依据,未按买方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与所供货物不相符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或拒付货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2.数量验收
(1)计量方式:理论计算,工程量计算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依据甲乙双方认可的有效深化图图示尺寸理论计算,需扣除孔洞、切边,不另增加焊缝、铆钉、螺栓等重量,损耗部分不计算加工费用。
(2)买方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的应及时通知卖方,如卖方人员未在24小时以内到现场清点注明实际到货数量,或者未与买方共同选择第三方复磅的,以买方确认的实收数量为准进行验收。
(3)货物的负偏差必须在对应的标准、规范和合同允许范围内,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买方有权按照质量违约责任进行追责处理。
3.质量验收
(1)验收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质量验收以检验、质量证明资料和实物验收为依据,并由买方对货物按照规定复检。货物的检验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规定。
(2)买方复检以买方及工程建设相关方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复检存在质量异议的,买方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进行封存、不得使用,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3日内按照买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4.如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经检验货物质量不合格,卖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发运符合要求的合格货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对于存在质量异议的货物,买方不得进行当期入账,若由于各种事由导致买方入账和结算的,不产生入账和结算效力且不得作为货款支付依据。
5.质量标准
5.1.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产品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应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费用、给买方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赔偿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等责任)并及时予以更换。
5.2.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交付产品的质量除符合我国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还应当满足双方交易之目的、符合使用要求、现场安装要求,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产品质量应当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内容:
5.2.1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约定的货物质量和数量;
5.2.2卖方保证其供应的钢材为符合国家许可要求,所生产、供应的钢构件等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优等品。卖方必须保证所有产品外表平整、光洁、无划痕、锈斑、裂缝和缺陷等,且在使用过程中质量可靠;同时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应清晰、完整、统一、准确、正确。
5.2.3卖方保证所提供的钢构件,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瑕疵或缺项且符合或优于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标准及规范。
5.2.4合同履行中买方或实际用户要求变更钢构件的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的,另行协商解决。
5.2.5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钢材、油漆均需按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办理材料进厂报验,监理旁站见证取样复验,卖方对所采购的主材、油漆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原材料复验卖方必须委托有CM****实验室检测,出具CM检验试验报告,费用由卖方承担,钢材、油漆复验不合格,不得用于本工程,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卖方承担。
5.2.6材料进厂必须具有随车送货清单、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供货商红章)6份,资料不符或者虚假,不能投入生产,需按60t/批次见证取样复验。材料进场,应通知买方驻厂代表现场见证取样,核对相应的材质证明文件、炉批号是否一致,拍摄影像资料,加工厂应无条件配合检验,并制作报验资料。
5.2.7钢构件必须严格按按合同约定、《技术协议》附件4、设计要求实行首件样板制,每种规格构件均需要制作首件样板,必须通知买方驻厂工程师现场见证检测验收,验收合格,构件方可批量生产和打包,如发现尺寸有误或节点连接处理不当,及时通知驻厂人员。构件未实施首件样板制工艺,买方将不予验收和接收。
5.2.8卖方必须提供加工制作资料编制一式 6 份、电子版 1 份(国标、筑业软件),加工制作资料编制信息及要求见附件 3 内页资料编制信息表。
5.2.9钢构件必须按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技术协议》附件4、设计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执行,超声波无损检测、几何尺寸测量,加工过程检验及构件出厂前必须通知买方、****工厂现场见证检测。车间质检、超声探伤、加工制作资料制作等自检报告,卖方自检应委托具有CM检测资质的单位作为自检机构,出具CM红章检测报告一式 6 份,检测费由卖方承担。卖方检测费用不包含业主、买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费。
5.2.10质量保证资料提供:构件交付前,必须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书红章原件(销售商红章复印件)、检测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加工制作资料一式 6 份。
5.2.11 若卖方无法按照上述条款提供验收及检验等相关资料文件,买方违约责任条款约定对卖方进行处罚。
5.3 验收方法
5.3.1产品质量验收:必须保证供应产品的完整性,能满足全部功能的使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钢材进厂及产品加工结束后,卖方邀请买方、****工厂共同见证,以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为依据。产品检验合格,买方接收货物;如检验不合格,买方拒绝接收该批货物,由卖方更换合格产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卖方自行承担。
5.3.2产品数量验收:以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全套验收。买方对数量有异议的,应在工厂验收提货当日以书面提出异议并保持货物原样不动,由双方共同再次确认,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若买方在收货48小时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产品数量符合合同规定。
5.3.3质量保证资料核验:货物生产结束后,****工厂验收收并办理签收手续,初验收的内容如下:
卖方交付的货物出厂时,应有制造厂签发的材质证明书、检测报告、几何尺寸测量记录、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5.3.4最终验收:****工厂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买方签收单准予发货。
5.3.5买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检的权利,检验机构为中国国内法定检验机构。对于货物的任何技术及质量不合格,卖方承担检测费用。货物验收须经本合同买方书面授权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且验收的效力不等同于每次货物结算,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为准。买方人员在本合同卖方单位之外的任何单位所开具的任何单据上签字的资料,一律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7、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一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买方有权对卖方按合同总价的20%进行处罚,并要求卖方承担由此对买方及总包等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
8、本制作采购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得分包。当买方认为卖方的加工制作能力(供货期、构件质量等)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买方保留将部分构件分包给第三方进行加工或买方自行加工的权利,保留将部分构件拿回的权利。由于构件拿回、另行分包以及因此导致工期延误而发生的成本及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9、为确保钢结构加工进度及质量,买卖双方、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及第三****工厂监造、催交、检测,****办公室、食宿、****工厂交通费)由卖方承担。
第六条 货款的对账与结算
1.上月21日至本月的 20日为一个对账周期,每月20日前双方凭对账周期内实际收货的有效签收凭证进行对账。有效签收凭证是指由买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的相关验收合格的凭证。单个合同全部执行完毕以后按照买方要求进行结算办理,只有双边认可无误且签章的合格产品结算资料才能作为入账依据。未入账的货款,对买方不产生任何负担义务。
2.货物的结算须经本合同双方书面授权结算人员签字,且经本合同买方内部结算程序确认并加盖买方公章,否则不作为入账依据。若指**算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卖方指定授权结算人员姓名XX、联系方式XX、电子邮箱XX。
第七条 发票有关事项
1.项目计税方式:一般计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
2.买卖双方开票信息:
| 单位名称 |
买方:**** |
卖方: |
| 纳税人类型 |
一般纳税人 |
|
| 纳税人识别号 |
915********6599438 |
|
| 注册地址 |
云****工业园区 |
|
| 联系电话 |
0871—****1511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市**支行 |
|
| 银行账号 |
137****03053 |
3.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和类型的要求:
(1)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卖方应在与买方办理完对账结算,并接到买方通知后,在7天内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以便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如卖方未向买方提供发票,买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欠款赔偿。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服务发生地(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即“工程名称: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一期项目7个车站钢结构工程;工程地点: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
(2)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类型:税局代开£ 自行开具□;一票制□ 两票制□;卖方提供的票据类型: 。
A.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B.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 %)
(3)买方不接受卖方提供开票日期超30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开具发票前应当先和买方对接确认后再行开具发票,否则产生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4.若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货物数量为一批,必须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补救措施:若买方发生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的情况,则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资料。
6.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直至卖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买方为止,且因此产生的迟延支付不视为买方违约。发票开具仅为货款支付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卖方不向买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发票的,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7.如卖方不能出具发票,买方有权代开,卖方须配合提供代开所需资料,代开产生的费用卖方同意在结算价款中扣减。
第八条 货款的支付
1.货款支付:买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字且经买方内部结算程序确认的结算单、相关结算资料及对应开具的发票向卖方付款。票据贴现费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买方不再单独支付;发生票据贴现的,贴现费由卖方自行承担。
2.付款比例:①预付款:材料部分价款的30%,预付款不扣回;②提货款:****工厂内分批验收合格后付至该批次货物的80%(包含已支付的30%的预付款);③结算款:****工厂内验收合格办理总结算,付至总结算价的95%(包含已支付的30%的预付款),预留5%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3.支付方式:人民币支付,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4.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卖方名称一致。
第九条 质量保证期
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根据合同标的对应标准、设计文件或主合同孰高为准执行。
2.非买方原因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更换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货物若不能进行正常合理的安装使用的,视为不合格产品。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因卖方违约质保金被买方扣除,卖方须在被扣除后的7日内将质保金补足到与原金额一致,如卖方不补齐的,买方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
4.买方是否对卖方供应货物进行检验与卖方对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之间不存在关联性,卖方应当单独对所供应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第十条 相关服务
1.相关服务是指卖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决货物存在的数量及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货物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买方要求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相关服务的,卖方需4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指导。
2.卖方提****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4.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1.卖方不需要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需要提供的,
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2.履约担保的退还:/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及安全要求
1.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廉洁条款
1.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发现对方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时,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
2.严禁买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卖方请吃、请喝、收受卖方礼金、礼品或接受卖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3.严禁卖方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4.若卖方违背上述规定且经买方****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机关立案查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1 %的违约金,违约金及卖方因违背廉洁规定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5.如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应向对方相关纪检监察或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买方监督举报电话:****7020,邮箱: / ;
卖方监督举报电话: / ,邮箱: / 。
第十四条 双方的义务
1.买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买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3.卖方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正常合理使用。
4.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送货地点,并提供货物相应的检验报告、质量证明资料等,同时配合买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5.卖方应做好所供货物进场工作,保证顺利卸货退场,确保供货正常进行。
6.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调剂非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所供应的多余货物。
7.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8.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卖方保证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正常合理使用。
10.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资料完整、清晰、准确且真实有效,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货物的需要。
11.卖方保证,在货物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货物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对未入账的货款进行支付或其他费用计提计算的,视为无效。
13.1.买方权利义务
买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3.1.1合同签订之日向向卖方提供钢结构施工图纸一套。
13.1.2 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卖方参加图纸会审,向卖方进行施工图纸交底;
13.1.3及时将图纸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卖方;
13.1.4依据合同约定付款给卖方;
13.2.卖方权利义务:
13.2.1根据买方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图纸深化,配合买方对外报审,提报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进度计划,报买方批准后方可组织钢结构加工制作;
13.2.2卖方根据买方要求进行原材料取样复验、无损检测、焊接工艺评定工作,并按进度计划、设计规范和工艺流程组织制作,卖方负责材料复试取样等工作并且对采购主材、油漆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13.2.3防锈油漆由卖方提供,卖方必须按照工艺要求喷涂,严格管控涂装质量,并提供有效完整的检测报告等资料。
13.2.4如发现质量问题,立即通知买方,按照买方要求返工;
13.2.5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制作加工资料、质量检验报告等,负责工厂加工探伤试验;
13.2.6卖方钢结构构件加工有误,运输到买方施工现场的钢构件,卖方应及时、无条件派人到现场维修,包括返厂维修的运输费用等均由卖方承担,若卖方怠于维修,则买方有权安排维修人员,费用从加工款中扣除。
13.2.7按买方要求进行钢构件出厂包装,装货上车。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原因导致供货质量不合格、未按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货,买方可以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其他供货商采购货物,因此产生的超合同价格差及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原因导致未按合同对应条款交付质量合格货物的,买方有权从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本合同货款20%的违约金及工期损失赔偿,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若发现卖方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法虚增数量或以次充好的情况,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4.买方不定期对卖方提供的货物抽样送第三方检测,若由于卖方原因导致供应的货物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买方工程无法竣工,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买方有权从应支付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卖方违约金以及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及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卖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经济上、法律上的责任,由此给买方带来损失的,卖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6.确因买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款项的,卖方予以理解并自动放弃对资金占用费用及利息等费用的主张。
第十六条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未按照约定披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造成损失的,守约方可追溯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若一方因未得到及时通知而导致损失增加的,则受损方可就增加部分的损失向另一方要求相应的赔偿。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应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当合同各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3.一方迟延履行超过30日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对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4.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与解除。
5.合同终止与解除后,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双方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而丧失或减损,负有义务一方仍应如约履行。
第二十条 工作联络
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
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双方工作联络方式及相关资料送达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工作联络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订单、价格确认单、结算单、发票、合同、通知、函件等文件的签收和送达。以上约定发生变更时应当在48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履行通知义务。
3.1买方指定联系方式:
联系人:子登新,电话:136****0815,电子邮箱:****@163.com。
3.2卖方指定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2.本合同中除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以外,手写的内容均为无效条款(签章确认的除外),对签约双方不具有法律效力。
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并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4.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卖方签订本合同视为对合同附带告知书已全面知晓、理解并同意。
6.本合同一式捌份,买卖双方各执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买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云****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659943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市**支行 帐 号:137****03053 联系电话: 0871-****1511 |
卖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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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M)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轻轨项目钢结构工程项目的管理,现将经济业务办理流程及项目印章使用范围、农民工等人员劳动合同(劳务)关系告知贵单位,请贵单位知晓并遵守。
一、项目经济业务办理流程
项目办理涉及合同签订、变更以及结算等经济业务的,我公司及合同约定均有相关的办理、审批流程,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部门(项目部)发起,****事业部)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授权人员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项目经理(执行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主任经济师、预算员、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材料员、施工员(工长)、安全管理员、质量管理员、资料员等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涉及的业务开展管理工作。
上述项****公司书面授权,私自对外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署合同、变更合同内容、终止合同、对外结算、对外承诺、对外担保、对外借款、收款、出具情况说明、签署具有合同性质的会议纪****公司行为,与我公司无关,由其个人及相对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项目印章使用范围
(一****公司未刻制专门的项目章,所有****公司物资采购合同专用章,****公司公章。(上****公司综合办)。印章启用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二)印章印样:
(项目章印模)
(三)上述印章系非经济类印章,仅供项目部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施工技术资料使用。严禁签订任何经济契约,严禁出具任何性质欠条及担保资料,严禁开具工程量结算凭证。严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不得用于工程合同、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备案合同、担保合同、聘用合同等各类合同及补充协议;也不得在此类合同的见证、担保方栏加盖印章,即使加盖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不得用于各项结算报告、对账单等结算文件,即使加盖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3.不得用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证明类材料中盖印,如分包单位自行签订的采购合同,项目部不得在与此合同对应的送货小票、送货清单等文件资料上签字或盖章,即使签字或加盖印章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4.不得用于其他能够产生债权债务或者责任承担的确认权利义务等书面材料,即使加盖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合同(协议)、结算等经济性业务,****公司相关审批流程办理。
三、农民工等人员劳动合同关系
本工程项目不存在由项目部或者个人单独聘用农民工(临时工、驾驶员)情形,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相关供应商及个人聘请的农民工、临时工、驾驶员等人员,****公司没有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其或聘用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已充分知晓并完全理解本告知书的全部内容,将主动遵守告知书的内容,因违反告知书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将由我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告知单位:****
知悉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