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新民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SCHT-2025-374608
二、合同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市东部新区**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古屋街103号

联系方式:151****2244

供应商(乙方):****

地址:凯力威工业大道北段146号

联系方式:139****06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项) ¥3,000.00 ¥3,000.00 一、服务响应要求 1.24小时服务:提供24小时拖车、抢修服务,市内故障半小时内到达施救,72小时内完成故障排查。 2.应急响应: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如发生外出施救、拖车、背车的情形时,维修供应商应与送修单位自行协商结算应急救援费用,并出具正规完税发票。 二、维修技术标准 1.规范操作:遵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优先保障维修质量,建立车辆维修档案,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 2.配件管理: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采购人、供应商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4.供应商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采购人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辅料、油液除外)。 5.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 三、验收流程标准 1.质量检测:维修后需进行性能测试,检查制动、冷却等系统运行状态,确认故障彻底排除。 2.资料归档:要求维修明细与审批表、旧件收据等文件完整保存,作为后续审核依据。

合同金额: 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

履约地点:**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古屋街103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

2025年12月15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9
合同公告
成都东部新区新民卫生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