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铁二十局/****公司/粤**际道路改移项目 |
| 发布时间:2026-08-29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9-18 10:00:00 |
| **粤**际铁路一环一射线道路改移工程项目 拆除、附属、钢板桩及绿化工程专业分包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粤**际铁路一环一射线道路改移****集团中标,现已具备开工条件,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现对该项目拆除、附属、钢板桩及绿化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拆除、附属、钢板桩及绿化工程 1.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项目施工主要分为三段。分别为国道G206 线(乌美村至桑浦山段,长度约10.026km);省道S505 线(砲台平交至祠堂村段,长度约8.473km);国道G206 线(黄**至岐宁段,长度约4.283km),总长度22.4km。 1.3.工程地点:**省**市**区。 三、补遗范围 3.1.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评标小组构成:7人”改为“评标小组构成:5人”标书代写 3.2.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5.2.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进度节点支付,合同内工程款支付限额为甲方审核确认的验工计价金额的80%,累计支付验工计价金额的80%暂停支付,办理完竣工结算支付至91%,剩余金额满足合同相应条款约定且经甲方各部门同意后即可返还。具体付款时间、支付节点要求、付款金额以甲方下达的资金计划为准。”更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按进度节点支付,过程中合同内工程款支付限额为甲方审核确认的验工计价金额的85%,交工验收后支付至最终合同价的90%,办理完竣工结算支付至91%,剩余金额满足合同相应条款约定且经甲方各部门同意后即可返还。具体付款时间、支付节点要求、付款金额以甲方下达的资金计划为准。” 3.3.针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15.2.3“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20%****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含代发民工工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或其他方式支付工程款,票据支付的比例不低于60%,乙方同意接受。”更改为“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含代发民工工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或其他方式支付工程款,票据支付比例不超过10%,乙方同意接受。” 3.4.补遗公告发布距原开标日期不足15日,开标日期顺延至2026年9月18日。标书代写 3.5.其余条件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榕东街道临****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珊 电 话:130****9910 电子邮箱:****@qq.com 五、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纪委办公室:136****5968 2026年8月26日 |